第六十一章暗杀(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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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暗杀(2)

在汉娜的黑名单上,来美国的必杀之人,排第一位的既不是未来的美国总统罗斯福,也不是曼哈顿工程的组织者奥本海曼。这两人虽然是名气极大的历史名人,却不是不可替代的。

汉娜最想杀的美国人,是fbi联邦调查局的局长,埃德加·胡佛。

埃德加·胡佛,美国联邦调查局第一任局长,任职长达48年。在那48年里,美国换了8位总统,16位总检察官,但fbi局长却始终名叫j·埃德加·胡佛。

他所拥有的权力是之后任何fbi领导都无法越,胡佛在这位置一直坐到死。作为一个叱咤风云近半个世纪的传奇人物,他的名气远远过级巨星,权势让总统也是望尘莫及。他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也是美国民众的偶像,一度被无数的美国人认为是美国的保卫者。他和希特勒一样,都是这个时代无人可以替代的人物。

1929年经济危机爆后的大萧条时代,可以说是美国历史上最危险的时代,一方面,城市里,大量工厂破产,大批的工人失业。在农村,大量中小农场主和农户纷纷破产,整个美国中下层可谓是危机重重。危机甚至波及到了军队,一大批退役的一战老兵因为生活所迫,甚至在1932年,也就是现在,爆了著名华盛顿老兵事件。此外,美国治安也是一塌糊涂,黑社会黑帮横行,端着“芝加哥打字机”打劫银行更是这个时代著名“美国特色”之一。

更要命的是,由于这个时代银行经常因债务纠纷将农民搞得家破人亡,大众对银行的被抢劫行为大都认为是正义的。这种观念甚至展到人们把许多这样的亡命之徒当作是民间英雄。(这一点和后世的天朝某些部门的社会处境何其相似,大家明白的)

后世提起1932年美国时,提到华盛顿老兵事件时,常有人半开玩笑地感叹:“就差一声炮响,一战的老兵冲进白宫进行布尔什维克革命。当时的美国,离这种境地就只差一步了。”

罗斯福上台前的美国,正处于危机重重的最危险时刻,而在胡佛领导下的联邦调查局,却是帮助美国消弥各种危机的最有力的专政机器之一。在胡佛的铁腕出击下,接连破获了几件轰动美国的银行抢劫大案,许多著名银行抢劫犯更被其领导的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击毙。而那些会对美国造成威胁的国内不稳份子,也在他的重点监控和强力压制下,或者被迫地“老老实实”起来,或者直接地被人间蒸。

在汉娜和林汉看来,美国最危险的人物不是未来的美国总统罗斯福,而是这个站在“阴影”中的联邦调查局局长。干掉胡佛,将来萨菲罗斯教在美国的行动的安全性更是大增。至于除掉他和罗斯福,会让美国大乱甚至暴赤色革命什么的,林汉从来就没有这样幻想过。

三十年代初的美国,离赤色革命只差一步,但这一步,却是相当遥远的一步,也是最难走的一步。美国和沙俄不同,资本家的力量太强大,国家的暴力机关更是牢牢掌控着这个国家,干掉几个关键人物,并不能真正地影响美国的走向。

对于美国,林汉自己的评价是:“一切,只能象蚂蚁啃树一般地,慢慢来,用几十年的时间去布局,任何一劳永逸的想法,都是极不现实的。”

和公众人物罗斯福相比,胡佛行踪诡异,身边的保护力量周密。以汉娜的力量,要用狙击的手段清除他并不难,但困难的却是把握他的行踪,而且事后还不能留下痕迹。事实上,在干掉罗斯福前,汉娜和林汉最举棋不定的问题,就是先干掉胡佛还是先干掉罗斯福。

考虑到胡佛的行踪太难把握,两人最终还是把第一目标放在了罗斯福身上,至于胡佛......针对他清除计划,林汉决定参考在南京杀死徐恩增时用过的手段。

生在希尔顿酒店的谋杀事件,轰动了整个美国。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罗斯福加带着整个竞选班子,居然在美国的土地上被人集体谋杀,如此惊天大案,联邦调查局的局长胡佛怎么可能不亲临现场?

干掉罗斯福后,萨菲罗斯号并没有离开洛杉矶,反而是在离凶案现场希尔顿酒店最近的海滩附近租了个码头位,将游艇停靠在了那里。而后,林汉、汉娜、喀秋莎三人以游客的身份,全躺在洛杉矶的海滩上晒日光浴。

表面上,三人是在这儿旅游晒日光浴,实际上却是在等胡佛亲临现场,然后锁定他的位置,再觅机杀了他。

大案生后,希尔顿酒店周围很快就被封锁,无数的警察和特工在酒店和周边挖地三尺,想要找出凶犯可能遗留的证据。当然,由于凶手林汉这三个不科学的存在,他们唯一能得到有用线索,就是案当时有房客听到的挨个敲门的“夺命女音”。

萨菲罗斯号也受到了警察和特工的盘查。两个美女加一个帅哥,怎么看都象是个有钱的花花公子富家子弟带着漂亮的女友进行环球旅游。而萨菲罗斯号的航行记录也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并没有引起警察和联邦特工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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