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下派清溪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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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申哥,这事我帮你问一下,三天之内回话。”刘正宇也没有客套,直接应承下来。

申刚看到刘正宇这般爽快,心里很是高兴,举起酒杯又和刘正宇干了一下。

接下来的两天,刘正宇利用空余时间了解退耕还林政策,同时还认真研究了县里的相关配套文件。

把政策方面的东西搞清楚后,刘正宇特意拜访了县林场的一个老工人,详细了解了在清阳山上种植杨松的可行性,同时对整个项目进行测算。

申刚联系的村里,有五百余亩的荒山要对外承包,听申刚的意思,村里每亩每年的承包费为二十元,如果自己承包二十年,则一亩荒山的承包费共计四百元,如果自己承包五百亩,单是承包费就在二十万元,当然,这笔钱不是一次性支出,而是分二十年支付,一年支付一万块。

但承包费仅是其中的一项支出,荒山承包之后,还得请人砍荒种树,前五年还得请人管理,这样算下来,第一年投入至少在三万元以上,而第二年到第五年,每年投入约两万元。

不过,前五年自己植好的树经过验收后,每年可以从政府手里领到补助款一万块左右,这样算来,第一年投入为二万,第二年投入为一万,第三年投入一万,第四年和第五年补助款正好填了承包费,第六年到第十年每年就只需付承包费一万块就成了。

而且按照申刚所说,如果承包费一次付清,还可以减办,也就是说,只需付十万元,就可以在清阳山上获得五百亩荒山的经营权。

刘正宇是学经济的,自然把里面的账算得一清二楚。

不过,他这一算之下,发现自己如果要一次性付清,恐怕手里的钱就会所剩无己,自己投在股市的钱,现在也不知道情况何如。

想到这里,他跟向世高打了电话,问他有没有承包荒山造林的想法,可惜向世高对这个不感兴趣。

就在刘正宇犹豫间,申刚打来电话,说县里为了鼓励大家承包荒山,已和县农行协商好,承包人可以从县农行贷款。

既然可以从县农行贷款,刘正宇不再犹豫,借着跑工地的机会,拉上申刚到他所说的地方仔细观察了一番,然后和申刚一道去村里签了承包合同。

没想到去村里的时候,刘正宇碰到耿家民。耿家民得知刘正宇承包了他们村里的荒山,就说如果以后造林需要人手,可以直接找他。

听到这话,刘正宇十分高兴,他正愁这荒山承包后,从哪里找人去造林和管理,现在耿家民自告奋勇愿意帮忙,他可就放心了。

和村里签了承包合同后,刘正宇先预付了一万块的承包费,然后拿着在镇政府备了案的合同,到县农行办理贷款手续,从县农行贷了十万块钱出来,将承包费一次性付清。

剩下的一万,刘正宇已想好,留作开植树的工人工资。

申刚没想到自己觉得天大的难题,竟然让刘正宇一下子解决了,顿时心情大畅,又硬拉着刘正宇好好喝了一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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