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54【番外】(1 / 2)
十九岁那年,岑然的学业刚刚修到大二下。
某一天, 她带着秦佑去了一家名为“时光慢递”的店, 那时的店主还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她在那家店里寄存了一张照片,是她和他在帝国大厦拍下的合影。
她在那张照片的背面写了一段话。
岑然告诉秦佑, 如果十年后, 他还在她的身边,那么她就会给他看,那张照片的背后她究竟写了什么。
他没有多问。他只说,好。
同年, 在她二十岁生日的那个夜晚, 她成为了他的女人。
那个夜晚结束之后她像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缩在他怀里,而令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 她明明已经不再是少女,可是在那一刻, 他却觉得她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要纯真。
只属于他的、最纯真的小姑娘。
一如初见般纯洁美好。
而他一直在期待着那张照片背后的文字——她究竟写了什么?
诚然他不是个文艺青年, 可是与她有关的, 他总是想知道。
所以, 他要等十年。他会静静地等待十年。
……
第一年,他们各自在忙。她升入大三,课程多, 毕业论文在被导师催促着。而他自己的事业在逐渐进入关键阶段——即使秦建已经给他铺了足够长的路,但他仍然只想靠自己。
当然, 秦家的资源能够从一定程度上让他比白手起家创业的同龄人省去很多麻烦。这一点他不会否认, 也不屑否认。
第二年, 她大四,要面临工作和实习的问题。她给几家心仪的公司投了简历,原本只是抱着得其一便可的态度,但是所有的公司几乎都回应了她。
她还笑着问他,是不是暗中动了手脚帮了忙。
他说不是,她便也信了。
大四毕业之后她随他出国旅游,回来以后没过多久,他举办了一场家宴。
在那场家宴上,他向她求了婚。
他给她戴上戒指,抱起她在原地转圈。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在羡慕和祝福这一对新人。而秦建和岑文华这对原本已经分开的“夫妻”,也即将变成亲家。
这对他们而言似乎像是一场有些荒诞的闹剧,可谁能说这不是命运的安排?
至少岑文华已经不再认为此时的女儿是在“胡闹”了。她望着台上的岑然与秦佑相拥在一起,眼角有些湿润。
她的然然,终于长大了。
晚上回去以后,岑然坐在沙发上,一边打量着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一边不经意问了一句:“你是什么时候买的订婚戒指?”
“很早了。”
“很早是多早?”
“从你二十岁生日的那个晚上,你把自己给了我开始。”
岑然原本是有些慵懒地靠在沙发上,听到这句,直接“腾”地一下坐了起来。
“你骗人,这上面刻的花纹明明是今年才流行起来的,两年前你怎么就知道潮流?”
他却只是笑笑,在她身边坐下。
“两年前我就准备好了订婚戒指是真的,但我可没说是你手上这枚。”
岑然吓了一跳,“你……你定制了几枚戒指?”
秦佑没有直接回答她,他转身拉开大厅柜子里最下层的小抽屉,那里面放着一个精致的储物盒。他取出储物盒,拿到她面前。
“你自己看看?”
岑然接过他手里的东西,打开盖子,发现里面竟然有三枚戒指。算上她手上的,就是四枚。
“你……你跟多少人求过婚?!”
他被她这种说法逗笑了。“没有,仅你一个。”
“那哪来这么多戒指?!”
“都是给你定制的。说出来你也许不信,甚至也许会觉得有些好笑……当我下定决心我要向你求婚,我就定制一枚戒指。可是之前你大学还没毕业,我理智恢复以后又觉得现在还不是最好的时候,便先搁着。”
“所以呢?”
“然后,我再次想跟你求婚的时候,看着之前定制的戒指,总觉得它还不够好。女人一辈子只嫁一次,我希望你唯一的订婚戒指是最好看的、最奢华的。所以这个时候,我就会再定制一枚新的。”
他这番折腾了三次,才终于在第四次——也就是家宴上真正迈出了这一步。
岑然盯着这三枚钻戒,突然“噗嗤”笑出了声。
“好吧,那我原谅你了。”
“原谅?”
“原谅你在我接受求婚之前,竟然有过三次被拒绝的经历,三次订婚戒指都送不出去。”
“……”
“被我说中了,扎心?算了,我就当不知道真相好了……”
岑然还在继续打趣他,却连话还没说完,陡然就被他压在了沙发上。
“小嘴可真厉害?嗯?”
她忍不住往沙发深处缩了缩,“哪里哪里……我……唔……”
几下不痛不痒的挣扎,最后她还是被他压在了身下。她手里原本拿着装戒指的盒子,他动作有些剧烈,结果她的手一下子软绵绵的就没拿住。
“叮——”
盒子掉在了地上,里面的戒指掉在地上滚了出去。
那可是钻戒啊。滚下去的不是戒指,是钱啊。
“戒指……戒指掉了……”
“没关系。”
他亲吻她的手,“你留着现在戴的这个就够了。那些就当作为收藏纪念。”
收藏纪念。
纪念他在正式跟她求婚之前,竟然准备过三次,还定制过三枚钻戒。
她又感动,又觉得好笑。
“戒指多了,可就显得不值钱了。”
“不值钱就不值钱。在我眼里,这些都不过只是附属物罢了。”
“怎么说?”
“我对你爱的附属。”
最纯粹的爱,往往无法用任何金钱的价值去衡量。
第三年,他和她举办了婚礼。
婚礼在国外举办,比之前他们参加的社交晚宴云集了更多的富豪名流。有些来宾岑然甚至只在电视上见过,直到作为伴娘的徐雅诗帮她换婚纱裙的时候她都觉得不可思议,感觉这一切都似乎像是在做梦。
当然,这场婚礼不仅仅是“奢华而梦幻”这么简单。
来的人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除了上层社会的名流以外,还包括很多媒体。起初,一些西方媒体将这场婚礼定义为“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但是据说凡是类似的标题都被秦佑驳回了。
他不喜欢岑然被说成“貌美却出身平凡的灰姑娘”,面对媒体他直言不讳:“我爱的人在各方面都极其出色,我追求了她很多年才终于抱得美人归。幸福来之不易,我会好好珍惜她,也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祝福。”
那些暗暗认为是女方“高攀”的人都闭了嘴。
不过岑然却是没在乎过这些的。
婚礼上岑然礼貌地敬酒,礼仪始终端庄得体。在此之前她并不是喜欢社交的人,但是她知道当她选择成为秦佑的妻子,她便要习惯上流社会的生活。
席间她还跟徐雅诗半开玩笑地说:“我所经历的这一切,让我怀疑我穿进了一本玛丽苏小说。”
“艺术来源于生活。与其说是你的生活像小说一样,不如说是那些小说的原型本就是你们这样的人。”
岑然想了想,“你说得有道理。”
“只不过小说总是理想化的,而生活却难免有瑕疵。明知不完美却能够欣然接受,并依旧怀着积极的态度继续下去,大概……这便是生活的真谛吧。”
岑然听罢,若有所思。
晚上秦佑结束应酬进入新房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作为新郎官他被灌了不少酒,但好在他酒量可以,所以回来的时候头脑还是清醒的。
岑然在等他。他一进来她就闻到了他身上的酒气,不过他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我先去洗澡。”
浴室中响起流水声。岑然原本没期待今晚能有什么,她知道他这一天下来很累。她在他回来之前先洗过了澡,此时便换了睡衣钻进被子打算睡了。
而秦佑洗完澡之后也躺到床上,他从身后抱住了她。
“睡了?”他问她。
“还没。你早点休息。”
“早休息?”
他将她抱紧,“亲爱的老婆大人,没觉得今晚你忘了什么吗?”
“嗯?”
“……洞房花烛之夜,就这么敷衍我?”
她倒是有些哭笑不得:“……你还有力气?”
她可是眼见着他今天操劳了一天。像这种规模的婚礼酒宴办一场下来,很少有人还有力气在晚上行房。
“……你很快就知道了。”
似是带着惩罚般的,他这个晚上还要她要得更狠了些。结果第二天早上,力气都被榨干差点起不来床的人反而是她。
第四年,她怀上了他的宝宝。
她的身体里孕育了属于他们的小生命,当他得知自己将为人父的消息时他差一点连手机都没握住,整个人仿佛要被幸福冲昏了头脑。
那时他还在国外开会。他在接到这个电话后连夜回国,还没提前告诉她,结果在第二天早上他突然回家的时候她还吓了一条,还以为自己这一觉睡了好几天——她记得他走的时候承诺的回国时间明明是三天后。
她把她的想法跟他说了,他只是宠溺地笑她:“小傻瓜。”
说完便轻轻撩起了她的睡裙,将手贴在她的肚子上。
那里面是他血脉相承的宝宝,他抚摸着它、感受着它。
“多久了?”
“今天去检查的时候,医生说……三周了。”
她可真是个粗心的母亲,都三周才感知到它的存在。而就在一周之前,他临出差的那个晚上,他们还云雨了一番。那晚他把她折腾得连连求饶,如今想来那时她肚子里已经有了宝宝,后知后觉他不由得捏了把冷汗。
还好宝宝没事。
“想好给宝宝取什么名字了么?”
“如果是男孩,就叫思远。如果是女孩,就叫思真。”
岑然笑了笑。从名字上看,他已经表现出了对儿子和女儿人生的不同期望。
“挺好的。”
第五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
是个男孩儿,于是他叫了秦思远这个名字。
小小的思远在刚出生的时候看上去皱巴巴的,当时岑然只看了他一眼,不敢相信自己费那么大劲,最后竟然生出了这么个丑丑的小东西。
她躺在床上,“那个……那是什么?”
他坐在她床边陪着她,紧紧握着她的手。
“是我们的宝宝。”
“……怎么会那么丑?”
他笑,觉得她有点可爱。
“小宝宝刚出生都是这样的。”
他俯身亲吻她的额头,“放心了,宝宝有你和我的基因,怎么可能丑。”
几周之后婴儿的小脸蛋渐渐长开了。小家伙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果然继承了秦佑和岑然的好基因,可爱得像个洋娃娃。
家里多了张婴儿床,和很多小孩子用的小物品。
初秋的阳光洒下来,小家伙这时候睡得正香呐。
岑然默默看着婴儿床中的小宝贝,忍不住想,他这么小,究竟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第六年,思远一岁了。岑然休完产假回去继续上班,孩子暂时由岑文华带。
岑文华没有搬家,虽然她有钱去住更好的公寓。
住在她对面的邻居仍然是那个姓林的高中语文老师。他性子温和儒雅,懂得教育孩子,也懂得如何生活。
岑文华在他的建议下也每天固定锻炼身体、养花,偶尔他会邀请她一起旅游——当然,除了他们以外还有几个认识的朋友。
传说中的“中老年旅行团”。
有一天晚上在岑然与她讲电话的时候她说:“妈,林老师人很不错。”
“……嗯。”
岑然知道,他和妈妈,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也许他们有戏——谁知道呢。
眼下,她觉得岑文华现在的生活很快乐。这就够了。
在那个年底,圣诞节那天他们把思远接回了家,这个小坏蛋在回家的第一天就把秦佑的书房弄得一团糟,还撕了好几本书。
不过谢天谢地,他没有动那本《飞鸟集》。
那本书静静地躺在角落,即使书页泛黄,却依然完整地保存着。
这是对于岑然来说,最幸运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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