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秦钰被抓(1 / 2)

加入书签

众人忙围上去看个究竟,秦钰却冷眼旁观,秦小宝跟着起哄,被秦钰一个眼神吓得缩了回去,林小夕则也是担心的伸了伸脑袋。

很快有人叫了救护车,将女人送进了医院,秦钰实在不想再跟这些人一般见识,拉着秦小宝就要离开,小宝却有点不放心林小夕,眼神示意她跟自己一块离开。

秦钰察觉到儿子的小动作,走到林小夕面前,开口问道,“这位小姐,我不管你跟我儿子怎么认识的,今天的事我只能帮你到这里,还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儿子。”

秦钰不傻,这几天林小夕都去店里,她有注意到,今天小宝擅自离开咖啡馆肯定是她指使的,虽然看上去让人讨厌不起来,但秦钰对她也没什么好感。

面对秦钰的指责,林小夕有些歉意,抿了抿唇,“对不起,我下次不会了。”

秦钰没给她好脸色,拉着依依不舍的秦小宝离开了。

第二天,秦钰照常去咖啡馆上班,可还没工作多久就进来两位警察,“这位小姐你好,现在有一桩蓄意伤人的案子跟你有关,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不用猜秦钰都知道肯定是昨天的事,酒店监控录像查到的她,秦钰看了一眼不远处玩耍的秦小宝,交代一起工作的同事帮她好好照顾小宝,就随着警察一块去了。

小宝看见秦钰被警察带走后想要追上去,却被秦钰咖啡馆的同事拦住,秦小宝没办法只好眼睁睁看着妈妈被带走,掏出兜里的手机按了一串号码,神色有些犹豫,久久没有拨出去。

警局内,此刻秦钰面前正坐着两位审查她的警官,看上去还不知道她的身份,正冷冰冰问她一些问题。

“姓名?”

“秦……秦琴。”

“年龄?”

“23。”

“职业?”

“咖啡馆服务员。”

……

警察连续问了好几个问题,除了隐瞒了真实姓名外,其他的秦钰都照实说了。

秦钰学过法律,昨天那事明明是那个女人自己撞上去的,在法律上她根本不构成法律责任。

“秦小姐,这件事你认不认罪?”

秦钰愣了一下,对于警察的话显然没有反应过来,“认……认罪?认什么罪?”

“故意伤害罪。”

“警察大哥,我哪里故意伤人了,酒店里是有监控的,明明是那个女人自己撞上去的,关我什么事?”秦钰有些愤愤不平。

“不管怎么样,你伤了市长的女儿,这件事都要负全责。”警察显然没什么底气,不敢去看秦钰。

秦钰明白了,看警察的态度,这件事她就是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需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秦钰可不会白白吃了这个亏,她没做过的事,为什么要认?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