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败给生活 不可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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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上海真是很可爱的季节,没有了春的潮湿,夏天的酷热又还未来到。温度、湿度都在最美好的季节。紫罗兰、报春花、玫瑰、百合都在竞相盛放。

宜室来到公寓之后,小巧每天的工作新添一项任务,就是根据时节为家里的花瓶插上应景的鲜花。

宜室不喜欢热闹,但欢喜生机盎然的鲜艳花朵。花代表着美丽和旺盛的生命。可惜,这两者她好像都缺乏。她既不觉得自己美丽,也觉得自己没有生命力。离开故乡,她的活力也像被抽走一样。上海始终让她感到有点水土不服。

宜室搬进公寓,最开心的人除了王焕之外就是小巧。她为宜室忙前忙后,比小蜜蜂还勤劳。

“宜室小姐。你看!王先生又给你买新衣服了!下午刚送过来的。我都帮你收在柜子里!”

小巧把衣柜、鞋柜打开,将里面的新衣、新鞋指给刚放学回来的宜室看,“宜室小姐,这些衣服多好看啊!款式这么时新,面料如此丝滑。”

宜室放下书包,笑着淡扫一眼,点点头。

王焕之选的衣服几乎都是明快的颜色,可爱的款式。

“换上一件吧!”十五岁的小巧伸长手从里面挑出一件鹅黄色的过膝洋裙,松软的颜色,像面包房刚出炉的奶黄色蛋糕。

宜室不忍拂了小巧的好意,换上新裙。穿上后,衬得她肤白如脂,露在袖子外的藕臂像蛋糕上的奶油。

小巧羡慕地说道:“宜室小姐的皮肤真白,像牛奶似的。不,比牛奶还白。好想吃一口。”

“那你吃吃看。”宜室调皮的把胳膊伸到她面前。小巧张大嘴巴,作势真的要咬,两人呵呵大笑起来。

宜室穿着新衣下楼吃饭,惊讶地发现,王焕之正在餐厅等她。他看见宜室,再看见她身上的裙子,眼眸里透出一丝难得的欢喜。

“这裙子很好看。”他走过去为她拉开椅子,“你就应该多穿艳丽的颜色,不要每天穿得像女老师一样。”

她笑着瞪他一眼,道:“你今天不用应酬吗?回来得这么早。”

“唉,工作再忙也不能忽略家人。你不是在抱怨我吧?”

“不是。”她急忙解释道:“你是在拼事业的时候,我知道要多体谅你。”

“谢谢理解。”他微微一笑,伸过手,在桌子上紧紧握住她的素手。

有时候戏演久了,他快分不清现实和虚幻。尤其如他,身负几重身份,更是转换艰难。不过,每次只要回到她的身边,看着她的微笑,他就知道他是谁,要什么,要做什么。

“不要一直看着我,我会害羞的。”宜室笑着把手从他的大掌中抽出来,“吃饭吧。”

鬼三站在王焕之身后拍了三下,佣人们从厨房把菜端上来。菜色精美,样样都要花费不菲钱财。

“吃吧,今天的鲍鱼很不错,是极品尊鲍。你要多吃一点,这么瘦。”他夹起一个鲍鱼放到她的碗里。

看着碗里的鲍鱼,宜室在心里叹息,这样的生活真是她所喜欢的吗?

吃过饭后,两人牵着手沿着庭院的鹅卵石路闲闲散步。他握着她的手,在小径上徜徉。走到路的尽头,路旁的荆棘丛中开着一朵鲜艳的红色玫瑰。

“快看!”她指着玫瑰叫道。

他松开她的手,走到玫瑰花前,用手掰开荆棘把那朵娇艳欲滴的玫瑰小心的摘下来。

“小心!”

尖锐的花刺割破他的掌心,玫瑰染血更添娇艳。宜室拿出手绢替他包扎伤口。

“流血了。”

他不以为意,反用手绢包着花朵送到她的手里。

“宜室,对不起。”他突然的道歉

“为什么说对不起?”

“我让你失望了。”

宜室的眼皮跳了一下,低头用手拨弄着玫瑰的花瓣,装傻地问道:“你在说哪方面啊?我怎么不知道。”

“我从大学退学,我跟着你哥哥做买卖。”

宜室的手指一顿,原来他都知道。她不是事业心重的女人,如果不是他说要来上海念大学,她甚至都不会想到离开松岛。她就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小女人,最喜欢待在温暖的巢。小小的窝,每天衔泥弄草,守着丈夫看着儿女,便是此生最大的幸福。

可是他既然提出要来上海念书,也花大功夫考上圣约翰大学,为什么要半途而废,她就不能理解。

是为了金钱吗?如果是的话,她就更不能接受!

月光下她的鹅蛋脸端庄秀丽,像一尊打磨得上好的瓷器,惹人爱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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