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魔劫终时我为尊(2 / 2)
话音刚落不多久,三头堪比中级圣灵的魔族杀来,阴暗森冷的气息,一如雨天的乌云,转眼席卷而来。
如果没有巫妖分身的存在,林浩对付三头堪比中级圣灵的魔族虽然也会胜利,但却会很艰难,甚至,还要付出些许的代价,但是,在巫妖分身存在,一加一大于二甚至大于三的情况下,林浩斩杀三头堪比中级圣灵的魔族,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这之后,林浩参照地图,前往赤铜所说的奇地。
因为生死境正处于魔劫之中,所以,一路之上,惨烈而疯狂的厮杀,不可避免。
林浩受伤,轻伤重伤甚至致命伤都承受过,赤铜所说的随时徘徊在生死边缘,分毫不差的在他的身上实现。
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些伤很值得。
因为不断的战斗,不断的徘徊在生死边缘,林浩的实力突飞猛进,在最初的一个月时间内,他就成为了中级圣灵中最顶尖的存在,随后的三个月,一半时间疯狂杀戮,一半时间在那些参悟修炼,竟然就那么的让他抓住了突破高级圣灵的契机。
当然,因为时间太短,积累太少,这一次的突破,林浩到底是失败了,不过,当他前往第四区域,也就是生死境中央地段,神族和魔族厮杀第二惨烈的战场时,再度抓住突破的契机,也就只是花费了六个月而已,而和之前不同,这一次,因为对手足够强大,林浩感悟了许多,无论实力还是心理境界,都达到了相应的标准,所以,最终,不论是巫妖分身还是本体,都双双突破,成为高级圣灵。
花费一个月的时间巩固后,林浩的本体和巫妖分身相融,不是以前那般的临时融合,而是真真正正的彻底融合。
于是,在魔劫结束前的十几天,林浩成为顶级圣灵,而且是顶级圣灵中最顶级的存在,虽然还比不得天尊,但也只是天道领悟,法则使用方面,纯粹的战力,林浩并不差分毫。
因为已经是顶级圣灵中的顶级存在,所以,林浩自然而然的前往了第五区域,虽然因为魔劫的出现,许多大魔族都前往了生死境神族部分的外围和靠前的区域,但是,更多的大魔族,还是停留在了第五区域内,因为大多数的魔族都是好战的,只有在这里,第五区域,才有和他们同等量级的对手。
“从顶级圣灵突破到天尊,并不容易,更直接一些说,很难。”赤铜沉声,虽然不想打击林浩的自信心,但也不得不告诉他,这一线之隔,到底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能突破,“你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走到这一步已经让我很吃惊,但想要突破天尊,你着实还差了很多,那不是通过厮杀就能完成的突破,你必须得将你的小世界架构完整,拥有完善的循环,完善的天道,完善的法则,你必须成为你那小世界的神,才能成功的成为天尊,而这一切,必须得花费时间来积累,想要一蹴而就,完全没有可能。”
并不是赤铜不相信林浩,而是赤铜很清楚天尊是什么样的存在,所以,他想要林浩能够有个明确的认识,不要做无用功,凭白的浪费了这些年来费尽心力抢占的先机。
“本来我也是这样想的,但在和巫妖分身融为一体,成为顶级的顶级圣灵之时,我突然就不这样想了。”林浩轻声,露出一抹微笑,“父亲早将一切安排好了,虽然他走的并不是星辰之道,但他的虚无之道,却能为我摄取到足够的星辰法则,至于对天道的领悟?有着无尽的星辰法则冲刷,我还能领悟不了。”
取出那十方星辰塔,林浩将它置于头顶上空。
意识操纵,他吩咐着十方星辰塔分解。
咔嚓!咔嚓!
清脆的声音不断传来,偌大的十方星辰塔尽数分解,无尽的星辰法则,如肆虐的洪流,疯狂的涌动而出。
星辰小世界铺展,林浩尽数接受,神魂凝炼,他直立于星辰法则的下方,接受着那无尽法则一遍又一遍的冲刷。
赤铜惊愕,但到底曾经见过更大的场面,所以,只是略略的惊讶了片刻后,就迅速的恢复了过来。
“不愧是林浩的父亲,虚无之道虽然也算是大道之一,但能做到他这一步的,而且还是在不是宇宙之主的情况下,却着实难得。”
虽然至强天尊比初级天尊强上数十倍乃至百倍,但是,想要帮助顶级圣灵突破天尊却也没可能,一则宇宙意识或者宇宙之主意识的压制,二则,至强天尊再强也只是棋盘上的旗子,还没能力决定其他旗子的命运,林浩父亲这次之所以能帮到林浩,虽然是因为林浩在没有宇宙意识的虚灵宇宙中,但也不得不说他着实厉害。
“这样,只要再抓住一个合适的契机,林浩突破天尊,便没有任何的问题了。”
眸中闪过一抹欣喜,赤铜沉声道:“当年战败,让魔族得以侵占我神族大片的土地,实力空前膨胀,如今,再想要打败他们,必须得有着更强的实力,林浩算不得我最惊才艳艳的主人,但却是最执着,最有韧性的主人,我相信,这一次,有他的存在,神族会彻底的打败魔族。”
赤铜并不如它说的那样很多记忆还没恢复,事实上,自从几年前苏醒后,赤铜的记忆便恢复了九成以上,之所以不告诉林浩,是因为当时林浩身上就已经背负着极其沉重的担子,而且,他当时的实力很低微,赤铜也不确定他是否能走到这一步,所以,与其让他紧张,背负着难以承受的担子,不如让他轻装上路,在资格足够的时候再知晓这些事情。
正想着,突然,生死境上空浓如墨汁的黑云散去,却是为时一年之久的魔劫终于结束,而就在这时,赤铜突然心神一震,只感觉林浩的身体,由内而外,发生了质的变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