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闺房之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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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玉儿时间安排得妥当,既不累着自己,又好生的看书,一月下来,医理的原理能浅显的知道一二,一些前人的经验她也记下来好生揣摩,磕磕碰碰写了一大本书,勉强知道点药理与膳食如何有益身体。

不知哪天开始,她发现方金河也变得喜好看书了。

方金河大约有自知之明,他先是练字,练字的模板还是关玉儿的草稿,他白日里很忙,时常要六七点回来,回来吃了饭,就在书房里捂着练字。

关玉儿并不了解他,不知道他家世背景,也不知道从前是做什么、怎么就这么有出息做了商会会长,她是个矫情性子,方金河不说她也不问,就这么闷头闷脑的揣测,这感觉不怎么像是两口子,到像是刚开始处男女朋友。

据说“女朋友”和“男朋友”是情人的学名,但“男朋友”和“女朋友”又比情人说起来更青涩一点,相互在试探,各自还摸不到透底。关玉儿对他是好奇的,她默默地揣测着,又给他编了一段过去。

关玉儿已经摸透了方金河没什么文化,没什么文化大部分是家世不好,或者说是没有钱念书。

他书架上放的都是些识字的新本子,字迹瞧着很生疏,像是刚刚写字的人,但又比年幼的孩子稳妥些。

这可以看得出方金河识字念书其实不久,她不知道他如何成了一个中区的商会会长,但他此前应该没念过书,男人没家世没念过书能得成就,一般的将性命捆在腰带上,出生入死。

如同上战场的将军,出将入相,封妻荫子,累累的战功靠的不是寒窗苦读,是一次又一次在阎王爷手里抢了性命回来。总来说就是不容易,没有什么成就是轻而易举得到的。

方金河能有今天不容易,关玉儿得出了这个结论。

他如此的不容易,白日里要忙得要命,晚上还刻苦练字读书,似个认真修行的苦行僧。

关玉儿对他增了一分好感。

大多数女人会对认真且刻苦的男人生出好感,特别这男人生了张好皮相,关玉儿也随大流,她喜欢有着坚韧品性的人,她第一次觉得:虽说方金河戴着眼镜装模作样,但是其实比有学问还更讨喜。

他上进而顾家,而且对她其实很宠很大度。

关玉儿很能识别好坏,她从来少有从他人言语中得出结论,她看的的人说话时的神情和做的事。从她在方公馆活的还挺肆意就能看出方金河对她很大度,而且他的钱财还交给了她掌管,这是男人最少有的行为。

可以说是世间少有,虽说如今赶了西方的潮流,女人也有掌家,但这也得那个女人有本事,关玉儿自认为自己没什么本事,也不过是刚刚嫁过来,方金河的行为已经算得上是让她掌家了,这真的让关玉儿十分意外。

方金河几乎是全然信任她,这样的行为宛如把一辈子都交到了她手上,让她徒然间就像担了一份责任,她真正的觉得这个地方成了她的家。

关玉儿端着碗养胃的汤站在窗外瞧了他片刻,关心好丈夫其实是妻子的本分,但关玉儿头回给人端茶倒水送汤,其实不怎么拉得下脸,她矫情得起劲,又怕方金河觉得她喜欢他得紧,生怕他起了什么歪主意。

晚春夏初,蚊虫逐渐多了起来,它们驱着灯光,寻着皮肉。

关玉儿皮肤细嫩,寻常夏夜晚间都在屋子里点着驱蚊的香,少有出门,今也也算头一遭,那蚊虫在她白皙的腕子上叮勒令一口,关玉儿轻声喊了一下,方金河一抬眼就看见她站在窗外。

“宝贝儿,你怎么来了?”他赶紧走出去接她。

关玉儿脸微微红了一下,映着灯光像个夜里走来的娇媚的山妖,方金河开门一看,一阵心猿意马,练字读书的心思又飞了,赶上去接着她。

他瞧见她手中还端着碗汤,他立刻端着接了手。

他心里高兴得翻滚,甜滋滋地又暖极了,这感觉就像是冗长而枯燥路途中突然瞧见一朵美丽的花,那花还向着他开着。

而且关玉儿这样娇气得紧,竟然还亲自给他端汤了,这大概是头一回。

这感觉就像高傲漂亮的猫主子突然有一天用毛茸茸的脸蹭了蹭手背,软乎乎的肉垫又踩了踩胸口,心都给揉得软绵绵地,白日里那些烦人的恼事都变得不值一提,像是在柔软的棉花上滚了一遭,整个人褪去了尖利的棱角,他眼眸微微垂下,暖黄的夜灯下,黑色的眸子亮极了,直直的看着她。

关玉儿红着脸不敢看他的眼睛,宽敞的书房仿佛变得狭小起来,她呼吸微微地不顺畅,声音濡濡软软都点儿奶:“就、就想喝汤,恰巧路过……”她抬眼偷偷瞄了瞄他,声音小了起来,“你都接了,那你就喝呗,这个养胃又适合晚上喝…….”

哟,还羞哒哒地不好意思呢!厢房、厨房还是餐厅,都没必要路过书房。这得绕一大圈。脸还红扑扑的,也不知道小脑瓜里想了什么,都让他想戳戳。

不过方金河知道她要面子,便弯着眼睛应着他:“那可真好!我正想喝汤你就来了,就像我的及时雨!”

关玉儿嘴角扬了扬,又憋着生怕他看出来她的高兴,一对漂亮的眸子想偷偷看他一眼,但方金河正在看她,她立刻迅速地收起了眼神,“你怎么还不吃呀,都要凉了!”

方金河摸了摸碗,还是热乎乎的,他心里又软又暖,想先拉着她抱抱,他长长地睫毛微微垂下,神情十分温柔,声音很轻,“过来让我瞧瞧,我听你在外头喊了一声,是不是被蚊子咬了?”

关玉儿听方金河这么一说,关注点立刻到了手上,蚊子叮咬的痒意存在感着实太高,她定睛一看,手上都起了个大包。红彤彤的在腕子上,像极了旧时代点的红朱砂,在白皙的皮肤上显眼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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