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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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琪是灵感型写手,灵感来了码字从来不知疲倦,她立刻动笔把原本设定的外国小狼狗改成中国留学生,至于属性,大概算是小奶狼?

做完男女主的人设又将大纲写了三分之一,然后才着手改文案,等文案也放上去她看了看表,指针已经指向凌晨两点,这个时间她并不寄期待于会有人发现她悄咪咪地改了文案。

但事实上是没有人注意到才怪,严穆刷新出新文案之后,愤愤地把手机摔到一边,黑暗之中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天花板,只要一闭眼,就会想起她对那个男人露出的笑容。

下午的时候夏初手底下的狗仔根据车牌号查到了车主的背景,车是北京出了名的豪门宋家的车,他们见到的那个男人很可能是刚从美国留学回来,宋家孙辈排老三的宋明骞。

能在北京年轻一代富人圈闯出名堂的大多都有些身份背景,十八岁就与家里断绝关系的严穆是个例外,但他的成功模式是不可复制的,大多数还是些天之骄子,而宋明骞只是其中很不起眼的一个。

宋老爷子一辈子招惹的女人不少,光大小老婆就有三个,到儿子那辈算上私生子女一共六个,宋明骞是四房独苗,不过他爸爸死的早,留下他和他妈妈在宋家的地位十分尴尬。

给他讲这些事不是夏初,而是平时就热爱和他还有夏初混在一起的富二代狐朋狗友徐朗。

严穆眼光毒,搞投资投什么赚什么,有些收益小回报时间长的项目大多丢给徐朗,所以徐朗就冲他现在能有自己的事业不用在家啃老,也得和夏初一样把严穆当亲爹供奉起来。

徐朗给严穆讲了宋家内部的种种八卦,简而言之是比起严穆的原生家庭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严穆当年只是被他后妈妹妹一伙人针对,宋家却有六房十一个孙辈,宋明骞母子在其中完全符合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定位。

听他说完了这些,严穆当即把桌子拍得“咚咚”响:“我说什么来着,看他那个样子就配不上童琪,年纪小脸能骗人有用吗?老子像他这么大的时候都离开家八年能把叶娟按地下摩擦了!”

叶娟就是严穆的继母,他说的也是事实,要不是当年差点被严穆逼到破产,叶娟也不会狗急跳墙雇凶杀人。

严穆是很厉害,但他落到如今这个下场徐朗并不觉得是什么可以炫耀的事情。

“他没事吧……”徐朗被他这副模样吓得不清。

一旁听热闹的夏初倒是见怪不怪:“自从童童身边开始有野男人出现就一直这样,嫉妒使他面目全非。”

严穆对初恋贼心不死在总和他混在一起的朋友间不是秘密,徐朗夸张地“哦”了一声,然后和夏初一起被严穆赶出办公室。

严穆是觉得夏初和徐朗简直不可理喻,什么叫嫉妒使他面目全非,他犯得着嫉妒一个26岁还一事无成只会琢磨多继承点遗产还琢磨不明白的草包吗?他只是不想让他那么舍不得放手的童琪最后嫁给还不如他的人。

——房子卖我。

他划开手机屏,给夏初发了条信息。

作为一个一岁半孩子的爸爸,夏初自然不会有半夜两点守在手机前的习惯,他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一早。

他早上七点给严穆回过电话来,装傻:“亲爹你说哪套?”

严穆没什么闲心和他卖蠢:“童琪家对门那套,再给我找家装修公司全包出去,钱无所谓,一个月之内我要能住人。”

夏初听明白了:“钱无所谓,那你打算出多少钱买?”

两个人其实都不差这一套房子钱,所以夏初为了让他稍微有点花钱的感觉卖了他市场价的三倍,还维持着手机的通话状态扭头和他老婆说:“亦晗,咱家那套破房子我卖出去了,我厉不厉害,有个傻逼愿意花两千万买。”

……

童琪最近每天早上都是被对门的装修声吵醒的,这对于习惯通宵码字的她来说是灭顶之灾。

终于有一次忍无可忍地开门看,正巧看到夏初在指挥搬家公司往里面搬东西,一问才知道原来这货已经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把房子出手,只不过对方要求精装,所以出手前他还得折腾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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