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为将莫要丧智计(1 / 2)
他们手中的长枪或是刺在一个己被火铳打成重伤的马匪身上,或是几根长枪同时刺入某个马匪的体内,长枪轻易破开了他们身上的重甲,或是刺入他们眼睛咽喉等要害位
置。
丛林虎卫虽然是山地作战的部队,但是他们的杀敌训练,也是一等一刻苦的。尤其是在加入了朱振的科学训练法之后,士兵体能日益强大,作战技术也得到了很高的提升,在加上他们经常去剿匪杀敌,遇到马匪这等弱旅,自然是以泰山压顶之势镇
之。
常茂与父亲的书信交流中,就经常自傲,自己手下百人可破父亲五百人的队伍,那可不是单纯的吹嘘,而是有他的底气在里面的。
那些马匪临死前抱着深深刺入体内的枪杆,巨大的痛苦让他们痛不欲生地跪倒在地。在长枪兵拔出自己长枪时,那些马匪的鲜血连同内肠一起从伤口内涌了出来。
朱标从一个披甲马匪的咽喉内拔出自己的长枪,鲜血从他的喉管内喷出来,有些还射到朱标的脸上,唇上。
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上的鲜血,惨烈的杀戮让他心中热血沸腾,他己经没有了丝毫的惧意,心头只有一个字:“杀!”
或许男人真的如朱振说的那般,天生就有杀戮的血液!
这种感觉真的爽啊。
比起在应天每日苦读的日子,真的是畅快的人生。
朱标此时甚至有一种幻觉,那就是父亲脾气变得那么暴虐,是不是因为不能上战场上杀敌憋得。
听母亲大人提起,父亲当年在红巾军那也是一等一的好汉。虽然说是自己入了军中,自己要听从常茂的命令,但是常茂不会真的将朱标生死于不顾,他得到了一身铁甲,手中的单刀早就扔到了一边儿,换做了一杆长枪。而且身边
还有数个卫士保护自己。
不过正因为如此,朱标感觉常茂损伤了他的尊严。
自己是朱元璋的儿子,如何需要别人保护,所以他再次没有听从常茂的命令,而是奋不顾身冲到了最前线。
此时的朱标正是十几岁,热血沸腾的年纪。躲在后方看热闹可不是他的风格,拿着手里的长矛肆意搏杀,才是真正的热血人生。
在他击杀敌人的那一刻,他感觉整个人的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简单离开了这个世间。
朱标看了他眼神里的不甘,有一刹那他也产生了仁慈的念头,但是想起那些无辜的百姓,他没有留情。
而是迅速补上了一枪,让那濒死的马匪不至于继续承受痛苦。
不消片刻,他甲上到处是敌军的鲜血,他拔枪后,斜睨了前方的马匪一眼,看他这如恶狼一般的目光,他面前的马匪都是心头涌起寒意,有几个还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
身旁的弟兄也逐渐认可了这个半路加入的奶娃子,这个应天来的家伙,可不是什么好想与的货色,几息的功夫已经杀了四五个马匪了。
那些在他身边负责保护他的卫士,也松了一口气,逐渐放下心来,加入战团。
这等功夫,便是到了虎卫,也是一等一的硬汉。
在军中,有实力的人,一向是受人尊敬的。朱标以其高超的武艺和悍不畏死的作战风格,瞬间赢得了其他袍泽的认可。其余马匪己经注意到这群士兵的与众不同,他们的胸口位置,会有一枚金质勋章,勋章摸样像是一支在丛林之中咆哮的猛虎,搏战时格外凶悍,枪术分外的狠辣,己方己
经有多人死在他们的枪下。
此时己经进入午后,阳光己不是那么猛烈,不过空气中那股硝烟与鲜血的味道却更浓了。
“弓箭手,上!”那几个弓箭手射完后,搏战外侧的左侧的一名唤作常威的小旗一挥长刀,立时又有一伍的弓箭手填了上去,弓箭手身旁的数个铁甲长枪兵则是虎视眈眈,他们挺着枪,只
要弓箭手一打完,立时又是冲上去搏杀。
战场上的丛林虎卫弓箭手与长枪兵配合越来越熟练,他们步步紧逼,面前的马匪则是面如死灰,步步后退。此时最前线的马匪己是不多,特别甲兵更是一扫而空,不过那些马匪老甲兵凶悍非常,除了最开始被火铳打翻的数个甲兵外,为了杀余下的那些甲兵,己方己经有三、四
个军士伤亡。现在最前方已经剩下不足二十马匪,由两个副百人队首领,各率领仅剩下的十余个山寨老人,个个狼狈不堪,多人身上挂彩。他们在军山弓箭手与长枪兵的合攻下,眼见
勇士们一个个伤亡,他们却是丝毫办法也没有。
这些丛林虎卫最狼辣就是先用弓箭手射击,打死打伤己方多个勇士后,长枪兵紧随着冲上来,一波一波的攻击浪潮,屡试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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