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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偏他这会才想起, 追他们的那伙人, 业务能力似乎不过关。他问司芃:“你认识那些混蛋?”

“有一个, ”司芃指了指墙, “是隔壁那个女的男人,以前被我打了一顿。”

既然认识,怎会过去两三个小时,还找不到司芃的住所?

“你不用担心, 找过来也不怕。”司芃走到他跟前,弯腰从床底下拉出一个敞开的箱子,里头赫然躺着一把有鞘的剑。她拔出剑鞘,“这是龙哥收藏的刀, 我要过来的。”

凌彦齐看她两眼,心想别人都是要钱要房,你就要刀?他摆摆手,示意她收好, 然后翻身平躺:“别人买这种刀,都是用来收藏,你用来砍人?”

司芃纠正他:“是自卫。你放心, 我跟着龙哥时,混得有模有样的阿飞我都见过,没有他这号。”她把刀放回去, 想起那个勇哥的嘴脸, 还不解恨, “是个人渣。”

她坐床底下给蔡昆发微信,要他第二天找几个兄弟去揍人一顿。

见她还不上床,凌彦齐回头看她:“这么晚了,你跟谁发信息?为什么还不睡?”

怕凌彦齐知道她还要去惹事报复,司芃赶紧将手机锁屏,扔到床头柜上。然后长腿跨过去,窜到他和墙壁之间,趴着睡好。

黑夜在潮湿的空气里悄然离场,折腾一宿的两个人方才入睡。

直睡到正午。雨过天晴,阳光格外明媚。司芃一直侧睡,想翻身时觉得腰酸背疼,才意识到凌彦齐挡在她的身后。

一想便笑。

像是一大早就照亮房间的光辉,她一睁开眼,那些熟睡中的甜梦,也降临到她身边。

她的小时候,妈妈身在国外,也时刻耳提面命,不许阿婆给她吃任何冷饮甜品。越吃不到,越想吃,每次经过村外主路上开的甜品店,站门口的姐姐笑容亲切地说欢迎光临,她都挪不开步子。

终于有一次,妈妈愿意带她去,让店里的姐姐挖了两颗冰淇淋球给她。她伸出舌头慢慢舔舐,舍不得吃,一直舔到它们都化了。

后来她吃过好多冰饮甜品。没人管的时候,甚至不吃饭,一日三餐都可以吃冰。但始终是第一次的味道,哪怕舌头忘记了,心里还记得。

又甜腻又清爽,舔一下就能钻到心窝去。想吧唧嘴,想跳脚,想冲回家去给阿婆吃,朝她喊,真是全天下最美味的东西呢。

此刻,她也想和那位站在冰淇淋店门口的姐姐一样,鞠躬说欢迎光临。她还想告诉孙莹莹,腰被圈住往后拥。凌彦齐埋在她的肩颈里说:“做什么?”

“发微信。你醒了?”

“你在边上总是扭来扭去,怎么睡得着?发给谁?”

“孙莹莹。”

凌彦齐抱得更紧:“说你失身了?”

“对啊。”司芃将“成功失身”四字发过去,便将手机扔在枕头下,面对面躺着。

他俩还不想起床,哪怕不能真枪实弹地做。因为情人间可以做的事,又何止这一件呢?

凌彦齐扯低司芃裤子,那只黑色玫瑰全露出来。他一点点地往下亲吻,突然问:“什么时候纹的?”

被吻得好痒。“不记得了,十六,还是十七,只记得好疼。”

凌彦齐突然想起,司芃手腕上也有一个同类型的纹身,只不过那个颜色淡多了。他爬上来,抓司芃手臂,“我看看你手上的,是一起纹的,还是先后纹的?”

司芃却不像展示小腹的纹身那么大方,扭捏着不肯把手伸出来。凌彦齐更好奇,瞥到玫瑰下方的一串英文字母:“纹的什么?”非要把她手腕揪过去看。

已有过肌肤之亲,凌彦齐并不认为这是冒犯。

是花式英文字体,颜色淡,且嵌在花瓣里,凌彦齐疑惑着拼读出来:“K-e-v-i-n?”他心陡然一沉,“Kevin?”

他木然望向司芃:“你以前的男朋友?”

他注视的那几秒,已让司芃觉得手腕被灼伤,赶紧缩回去:“那都不是以前的事么?他出国,我们断掉联系好多年了。”

她在躲闪。那么无所畏惧的司芃,只不过听到一个名字,就在躲闪。

凌彦齐看在眼里,语气依然平静:“他回来了,就在暮色做驻场DJ。”

他回想在“暮色”里见到的凯文。他也是富二代。卢聿菡说,他中文名曹昕,是一家连锁酒店老总的独子,自然也是被指定的继承人。不愿回家子承父业,宁愿在暮色里当一个DJ,挣钱来养自己和乐队。

单凭此条,足以证明他是一个真正勇敢不羁的人。他想要自由,他便敢去追求自由。他宁愿醉生梦死,也不和这个世界和解。

比起他凌彦齐,更像是司芃会狂热去爱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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