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蛮横女子(1 / 2)
众人见除了郑怀英之外,还有一人,顿时有些愣神。那人一身装束十分奇特,看起来像是偏远地区的蛮荒之人。
郑怀英从怀中掏出白色灵狐,冲众人一提,道:“喏,幸不辱命!”
“灵狐!”
所有人都噌地一下站了起来,目光直勾勾盯着那只灵狐,再也不肯离开。
多少天了,遭了多少罪,被这个小东西误导了多少回,因为这个狡猾到了极点的小东西,自己一行人有好几次都触怒了水潭中的存在,差一点全军覆没。即便拼了命逃,还是丢下了几条性命。
“怎么做到的?难道它真的去了小人间那边?不可能啊,它的速度怎会如此之快?”有人忍不住问道。
“三哥,这小东西能在我手中,自然说明它去了西边。”郑怀英得意洋洋地道:“它真是狡猾透顶,不过还好被李行云公子给捉住了。”
“李行云?”
众人这才认真看向郑怀英身后那人。
那是一个长相十分俊美的少年,搭配一身特殊装束和发髻,与他们这帮糙汉子相比,自然是别有一番韵味。
那名叫三哥的人似乎是这些人的首领,长相十分粗犷,满脸络腮胡子,走到龙武面前猛地抱拳:“多谢公子出手,我等感激不尽。待回到中州,我一定请大哥好好谢你。”
龙武摆了摆手:“三哥客气了,捉灵狐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都是怀英兄的功劳。接下来少不得麻烦你们,等进了中州,我便不再叨扰,雇佣团的兄弟请便即可。”
郑怀英听得脸颊有些微红,但龙武这番话让他十分受用,心道这个兄弟很靠谱嘛!
不死神凰体型放小了很多,和小家伙差不多,似乎是飞累了,同样站在龙武肩头,与小家伙一边一个,听到眼前几人的对话,也懒得去插嘴,一时间有些百无聊赖,扫视了一圈,有些不满地嘟囔道:“真是穷啊,别说灵药,连一件像样的兵器都没有,真是穷啊!”
它自然是说这雇佣团。
那三哥也没有矫情,长年风吹日晒出生入死,过关了刀口舔血的日子,也不与龙武讨还词语,再次抱拳之后,转身对那一行九人道:“兄弟们,任务完成,回了!”
郑怀英将灵狐放在特质的笼子里,小心翼翼托着,时时刻刻监视里面的举动,不敢有丝毫大意。没办法,这个小东西实在是太过于狡猾了,若是不一小心被它跑了可就完了。
接下来几天,龙武跟随辉煌雇佣团从西向东,踏入中州,越来越近。一路上,龙武不得不打探中州的地域划分。
这中州幅度广阔,东西南北不知道绵延多少万里,总体来看并没有十分明显的区域划分,不过是诸多强横势力依附灵山而建,每个势力都占地方圆百里。每个势力之间,则是一些繁华的城。
龙族圣地,比龙武想象的位置还要深入一些,几乎在中州偏东北的地方。而符印世家的风家,似乎要离得进了许多。至于古林寺,更在中州以东,相距几万里。
龙武曾问过金石药庭,发现金石药庭还真是一个体系庞大的势力,遍布中州的每个角落。除却符印世家的风家名声能够改过它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势力能够在符印二字上与之相媲美。就算是传说中的药神谷,单凭势力庞大与否来说,也逊色不少。
而辉煌雇佣团,实际上是位于中州中央位置的一小撮势力,因为团长修为已经踏入宝术境多年,在那片区域小有名气,但到了边关的地域,就显得籍籍无名了。
雇佣团的人也知道这一点,所以行事十分低调,从来不住豪华客栈,都是能将就就将就,纵是风餐露宿都是可以忍受的,而从未有人口吐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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