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错案即错:迟到的正义非正义(1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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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翔与杜蘅的共同努力下,市检察院将案件提交最高检,最高检提出再审抗诉,北京市高院组织再审。

杜蘅第一时间将案件再审的消息告诉了赵芬等人,赵芬电话里已经是嚎啕大哭。

再审程序启动,杜蘅不敢有一丝疏忽。

杜蘅再度细致的梳理证据,不放过任何的有力证据,不错漏蛛丝马迹。

案卷是手写体扫描的,很多不清楚,杜蘅看的很累,眼睛又花又疼。杜蘅一边看,一边用笔记本手写下存疑的地方,以及部分的发现。

办公桌上,办公用品之外是咖啡,眼药水。一晚上,她已经喝掉了两大杯咖啡。

案卷里,张元曾被列为嫌疑人,可是因为不在场的证据被排除,可是,他的不在场证据是朋友提供的,说他当时还在高速上,辅佐的证据是出入高速的收费单。然而,当年是没有监控录像的,到底他的车是不是他开的,他的朋友有没有做伪证的嫌疑,是存疑的;

罗苏和当年曾经笃定的说,看到了市一纸业工服的人,这是当年定案的证据之一,但是,在时间上是有误差的。他提供的时间是八点半,那个时间,钟志强刚刚进入纺织厂大门,不可能作案,之后他的口供又改成时间不是很确定。这是个很大的疑点,会否当年有其他人穿市一纸业的衣服作案:

……

作案时间最多十五分钟,没有缜密的证据链条和足够说服力的证据,这个案件是存疑的;不过如果能从事实上推翻当年的判决,肯定是最好的。

杜蘅以申诉代理律师的身份提交新的线索,并请求法院传唤证人。

————

市高院举行庭前会议,当庭质证,并且安排证人出庭。

“当年我的确做了伪证,是我借了张元的车,去丰宁来着。他没有去……”

为张元作证的张元的朋友开口惊呆了在场所有的人。

“那会儿我还没有车的,我有事儿去丰宁,就去找张元借车。那天下午我去找他借车,他正好感冒了,喷嚏不断,鼻涕四流的,没法开车,就把车给我开了。我当天去的,第二天回来的。我回来还给他车是十一点左右那会儿吧,他感冒还没有好,发高烧,我当下就送他一起去了诊所输液,输完液我送他回家然后回的自己家……当天晚上,他来找我说,下午警察找他,说林晓娜死了,问是不是他杀的。问他那段时间干什么了,谁能证明。他怕说自己在睡觉,证明不了,就说跟我一起去了丰宁……当时车上正好还有高速收费的单据,他就给警察看了收费单……”

“他跟我保证,他没有杀人,就是怕证明不了让人怀疑。张元一直是街道小混混小痞子的样子,我也是知道的,让他杀人他也没胆量。他说他知道自己形象不好,怕被人认为是杀人犯就死定了,教我一定按照他说的那么说……因为他跟警察说的在前,我要是说实话,肯定就害死他了,没办法,我一直这么说的……那是伪证,我说谎了,当天,是我自己去的丰宁,他没有去……”

杜蘅翻看着当年的笔录。

事发当日的下午,虽然已经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是钟志强,但是,警察还是调查了相关人员。张元因为追求林晓娜而不得,曾经发生过争执,也是被首先列入范围的。只是,当时他的不在场证据为他洗脱了嫌疑。那个时间段他在丰宁到北京的路上,九点五十过五方桥收费站,十一点半到诊所输液……

而这竟然是假的。

“虽然我做了伪证,那是,我还是觉得人不是张元杀的。那天他感冒了,非常厉害,不像是可以杀人的样子……”张元的朋友辩解着。

“能不能请法庭传唤张元?”杜蘅忍不住的问道。

“张元上个月因为车祸去世,不可能了。”法官道。

“后来,张元有没有跟你说起过这起案件?他知道什么?他有没有说起过关于强奸杀人的事情?”杜蘅问道。

“他跟我说起过,说林晓娜被她男朋友杀了,说林晓娜不识好人心,自己对她那么好,她都不感动,结果,爱的人还是变态要了她的命……他跟我说起林晓娜,说林晓娜真漂亮,阳光活泼又大方,是他见过的最好的姑娘,他一直挺伤心的……经过了这事儿,张元就安定下来,娶妻生子,生活就平稳的过了,也不再当混混了……”

其他的话,杜蘅已经听不下去了,多听也无价值了。

罗苏和的反应,却是另外一种极端。

罗苏和坚定的认为是钟志强杀了林晓娜。在知道启动再审程序的时候,他就很愤怒:

“当年都判决了是钟志强,都服刑了小二十年了吧,怎么又要审?再审多少遍也跑不了是他。”

“证人,请你冷静。你只需要回答问题,不要添加主观猜测,不要妄自加判定。”法官道。

“罗苏和,你在小树林看到钟志强是什么时间?你要说的具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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