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新的征途——东南市(1 / 2)
一代朱雀给我的礼物是一把杀,我不知道刀的名字,他对刀的介绍是一把用来杀人的刀,对于他这么直接的表达方式,我早已经习以为常。
在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过上了刀口上舔血的杀手生涯,目标大多都是一些普通的有钱人,最多也就配备两到四个保镖,这对于我现在的实力来说,危险系数很低。
我明白,这属于“磨刀”,等到我完全没有问题之后,朱雀杀手团才会给我派遣那种艰难的任务,据说还有在国外执行的,这就让我有些憧憬和期待,毕竟长这么大还没有出过国呢!
一个假期里边,我就在这样的生活度过,自己也习惯了那种生死一瞬间的事情,心也变得冰冷起来,我可以说完全蜕变了,甚至连自己都有点不认识现在的自己。
东南市,是一座拥有一百多万人口的二线北方城市,而我所报的大学,其中就有东南大学,当然并不是这座大学有多么好,而是因为这座城市够乱,同时也被天门看中,视为囊中之物,而我便来替天门一统这座城市的。
虽然刚刚进入了九月,但是这里的寒风已经开始“呼呼”地咆哮着,冷空气就像是一个阴沉地魔鬼,用它那冰冷的手指,蛮横地乱抓行人的头发,针一般地刺着行人的肌肤。
路上的那些行人万般无奈,只得将厚衣扣得严严实实的,把手揣在衣兜里,缩着脖子,疾步前行,只有两旁的松柏,却精神抖擞地挺立着,傲迎风霜雨雪,激励着人们勇敢地前进。
街上的商店已陆陆续续地开始关门了,但是这里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也意味着黑暗将代替光明,笼罩这座城市。
我坐了好几个小时的火车,到达东南大学的附近,可以说已经是风尘仆仆了,车上还被人吐了一身,简直狼狈的不像话。
在夜生活刚刚开始之前,进入这座较为繁华的都市,路上已经没有几个正经的行人,一些夜总会、KTV、洗脚城、按摩店的姑娘们,穿着基本可以见胸的衣服,仿佛一点都不冷,热情似火地叫喊着,寒风面对她们,只好绕道而行……
当我从她们眼前走过的时候,她们眼中露出不屑地表情,甚至可以说有些厌恶,她们把我当成了孤儿似的,不过我此刻的模样,就算是爹妈看见了,也不敢相认。
当那些女子看见那些纹着身,带着几个小弟的大哥,立刻笑脸相迎,任由那些混混们,在她们的身上揩油。
我低着头,暗暗自嘲着,想来自己也是天门的中位大哥,如今落得连这些出来做的都看不起自己,难道她们又比自己干净多少?
“你,滚一边去,别在我店门口影响生意,一个穷小子敢跑到我们店门口来,不要命了!”我刚走到一家名为“今夜无眠酒吧”的门面前,就被一个穿着花色衣服的看门驱赶着……
我抬头一看,这人属于那种营养不良的家伙,身上穿着全是巴掌大玫瑰的羽绒服,但是这人故意没有将拉链拉上,而是为了显摆他脖子上挂着有拇指粗细的金项链。
我正嫌弃自己衣服上的味道,还想着买一身去,但是这个傻蛋自己送上门来,那有不收之理,我盯着那人道:“玛的,你在给老子说一句?”
“你他玛个大傻X,连这一代最出名的玫瑰哥都不认识,看来你是活腻了!”看见我骂着那个所谓的玫瑰哥,对着那个玫瑰哥满脸奉承,脖子上纹着一条不知道是龙还是蛇的小平头,提着一根甩棍,凶神恶煞地朝着我走来。
我面对这种小罗罗,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他连天门最底层的一个小弟都不如,我相信即便给他一把枪,他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而这个小平头见我一副乞丐像,以为是个软柿子,他刚刚不久跟了那个叫玫瑰哥的,正在他大显身手的好机会,“啪”甩棍顿时变长,抄起就想着我的头砸来。
但是,很明显这家伙太小看我了,这个穷小子身手,即便是那个所谓的玫瑰哥,也架不住我的一拳。
我没有傻站着让他打,就在甩棍落下的时候,伸出右手,一把将其接下。
那个小平头一愣,我猛地将甩棍一拉,那人就顺着这股强大的力道而行,当他在距离我将近两米的距离,我轻轻地一脚,小平头就飞了出去。
路边那些不怕事的流氓,对着我吹起了口哨,看热闹的不怕事大。
那个玫瑰哥咬了咬舌头,他的面子被人打了,随机喊道:“兄弟们都出来,有人想砸们的场子!”
随着这一声叫喊,顿时酒吧中,出现十多个打扮各异的男子,个个提着亮铮铮的砍刀,样子像是要吃了我。
我嘴角露出邪笑,这些人一个个脚底不稳,明显都是些酒色过渡之辈,根本就不够自己热身的,指着那个玫瑰哥说道:“今天把你的衣服给我,这事就算完了,要不老子打的你满地找牙!”
“哈哈……”顿时,人群发出一声哄笑。
那个玫瑰哥点了一根烟,说道:“小子们,不要打死这个傻子,要不让道上上兄弟笑话咱们,一个有着几分蛮力的乞丐,也敢在我们苍鹰帮面前叫喊,兄弟们清场,闲杂人等,全他玛的滚开!”
周围的人一听这个花衣男子,居然是苍鹰帮的小头头,不由朝后退去了。
苍鹰帮是一个最近成立的一个小型帮派,帮众虽然只有四、五十人,但是对于这些没有靠山的流氓,他们是惹不起的。
很快,场地只剩下几个一看身份就凡的人物,那个玫瑰哥看来也认识,跑过去一人给丢了一根烟。
我被苍鹰帮的小弟围住,但是他现在的眼中只有那件漂亮的花衣,几个不要命的小弟,争先恐后地向着他冲了过来。
我看也没有看,这种场面,根本就不用放在心上,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十几秒钟之后,地上躺着全是苍鹰帮的小弟,我没有下死手,他可不想因为这些人的贱命,引来警察,那样自己就不合算了。
那个玫瑰哥瞪着眼中,刚抽了没有几口的香烟从他的嘴中滑落,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他不明白这个家伙还是人吗?
几个看起来很玫瑰哥很熟悉的人,看见我的手段之后,立刻退到了人群中,像是一下子不认识那个玫瑰哥一般,他们可不想趟这趟浑水。
我走到他面前,就玫瑰哥一把提起,冷冷地问道:“这衣服现在是我的了吧?!”
不等吓的发愣的玫瑰哥回答,我就开始拨他的衣服,花色羽绒服,里边是黑色的紧身衬衣,一条崭新的牛仔裤……除了没有要他的内裤,其他的东西,都到了我手中。
“嘿嘿……你还挺有品味,这些东西我都勉强可以接受!”说着,我开始往换下自己身上的衣服。
此时,周围的人开始议论纷纷,这个小子到底是什么来路,在东南市中,还没有听说这么一号人物,难道是从别的地方跑来的过江龙?
我穿好衣服,虽然有些紧绷,但是总比没有强,他掏了掏自己身上的衣兜,一个满满地银行卡,里边还装满了现金,至少有五千之多。
我朝着那个已经连滚带爬,跑进那个今夜无眠酒吧中的玫瑰哥高喊道:“钱和衣服,我留下了,其他的东西还给你!”说完,将手机、安全用具、和已经扁了的钱包,随手丢在地上,走开了。
期间也没有人敢去阻拦他,任由我讪讪离去,地上那是十多个,还在那里奄奄一息地躺着,没有人上去帮忙,毕竟不是自己家的事,不落井下石就已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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