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活死人之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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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心是越玩越疯,越玩越野的。就像那宅男,只要宅下来,便自然给人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反而是这聂小倩心野了,收不回来了,就是为许仙揭破,也没有离开的打算,而是死耗。只要许仙不给银子,自己就不走。—副怕你丢下我们,赖住你的样子。

许仙无奈,只好取出自己书篓的银袋,直接丢给她,说:“回屋的时候,把门带上。”

掂了掂手中的银袋,聂小倩这才满意的带上丫环小圆回屋。

丫环小圆说:“这公子真是个大好人。银子说给就给了。”

聂小倩说:“君子有通财之谊。再说他若是不给,我耗死他,不让他睡觉。”

她如果真与许仙耗,输的一定是她。凡人与修士比不睡觉,这和直接认输有什么区别。

许仙叹了口气,不再听她们谈话,只觉得麻烦死了。希望她们明天起的来吧!

这时丫环小圆又问:“可是小姐,咱们打扮的这么恐惧,他为什么也不害怕?”

“这就是走南闯北的好处了。见识多了,自然也就不怕了。”聂小倩眼中全是行走江湖的光芒。有一个走南闯北的爹,对走江湖,她是有着无比的热情的。每次父亲回来,她都会缠着讲路上的见闻,然后把自己代入进去,艺术加工后,在父亲不在的日子里,讲与丫环小圆听。

丫环小圆说:“小姐,难道不是读书人有正气……”

“呸!读书人有正气。你小姐我也不会沦落江湖了。”聂小倩恨恨说,“等本小姐闯出了名号。率领千军万马,非要那个负心人好看!”

丫环小圆虽然不明白自家小姐沦落江湖与人家有什么关系,但是她从《水浒》……不对,是《水许》中得出这么—个认知,即:跑江湖=名气=有人投奔=千军万马。她是怎么得的这逻辑,只能问聂小倩这说书人了。

不过她现在是与自家小姐同仇敌忾的。“不错。带上千军万马,他就是状元又怎么样?吓也吓死了。”

“啊!睡吧!明天还要赶路。”

一夜无话,第二天便一起上路了。而有了银子的聂小倩直接就买了马。更是用那银子付账打赏,是一点儿也不客气。

看得客栈中的男人们,眼睛都绿了。用后世话说:这个小白脸,倒是攀上了个富婆。

“喂!—路上,你老喃喃自语什么的。是不是花你银子心疼了?”

—路上,许仙都没有理她们,宁愿对着空气也不理她们。除了赶路就是赶路的。枯燥乏味的很。

许仙停下马,指着前面的石碑说:“前面很危险,你们最好不要进去。”

“有什么危险?咦?小倩。奇怪?这不是我的名字吗?”聂小倩说,“这个地名从没听过,竟有这样的巧合,和我的名字一样?”

丫环小圆听了。差点儿吓哭了。“小姐,你可不要吓唬我?这上面分明写的是‘小圆’。”

“小圆,你开什么玩笑。你看,这不是小倩二字吗?”她下了马,扬着马鞭说。

丫环小圆说:“小姐。真的是小圆。”

聂小倩恼了,说:“你这丫头。让你好好读书识字,好好读书识字,你就是不听,现在连自己名字都不认识了。”见丫环小圆还想辩解,聂小倩直接找人证明。“读书人,你说,这是‘圆’字,还是‘倩’字。”

“活死人。”许仙看了那石碑念道。

“什么?都是不识字的!气死我了!”聂小倩气呼呼上了马,直接向前。丫环小圆随后跟上。

许仙则是对着石碑拱了拱手,因为那儿分明有着无数的阴差。

聂小倩与丫环小圆上了土路,那是一条没有尽头的道路,路两旁是广阔的稻田。带着兴奋的冒险心情,聂小倩没有丝毫犹豫就往路的尽头驰去。

大概是一刻钟,或是更长,出现了一座桥,仿若是连接两块不同的土地,这座桥既长且大,桥下流着湍急的溪水,桥旁有个大石碑立着,上面写着:欢迎光临小倩镇。她看了石碑一眼,饶富兴味地念着:“小倩镇……真是有趣。你看看,这儿也写着小倩。”

她没有离开,而是等着许仙,非要证明自己才是对的。

只是随后跟来的许仙看到的却是“许仙”二字,再仔细看时,却是什么也没有了。许仙不由皱眉,心想:难道这是一个可以看到自己名字的阵法?

之所以怀疑是阵法,是因为许仙从头到尾都没有感应到有妖魔鬼怪。虽然许仙不是这时代修炼最强的,但是想躲过他的神识,无疑是最难的,特别是鬼。

炎热的下午,这座桥上一行人都没有。“驾!”于是聂小倩将马鞭甩起,迫不及待地想越过这座桥看看和她同名的镇是什么样子。当马匹飞快地开过桥的中间时,她瞥见分隔线旁好像有个肉色的东西。她好奇地扭头向后看去,拉远的距离只让她看到一团肉色。以那小小的形体来说,应该是狗的尸体吧。也许是哪个好心人把他的尸体移开,免得被后面来的马踩烂。

富家的小姐并没有吃过狗肉,也不知道狗肉是可以吃的。反倒是许仙看清了那是什么,抿了下嘴。

聂小倩的马很快又遇上了,前方又有个肉色的东西。这次她放慢速度,想要看清到底是什么东西。

许仙说:“不要看!”

可是她不听,非要看。待她近了一看,不禁惊叫一声。“天啊!那是什么?”出乎她意料之外,那肉色的东西不是狗也不是猫,而是一个人!一个**的人趴伏在分隔线旁边。若桐连忙将车子停在桥边。趋前观看。那是一个男人,尚有一丝气息。但他对聂小倩的叫唤一点反应都没有。

“公子!公子!你醒醒啊!怎么倒在这里呢?”她摇着他,惊讶地发现他身上通红一片,看来他倒在这里一段时间了,炙热的太阳晒得他皮肤如火般灼热。

“怎么会这样……”这男人好像病得不轻。甚至就快要毙命的样子。那瘦弱的躯体、斑驳脱落的皮肤,怎耐得住这样的太阳?

聂小倩连连对着许仙挥手,叫喊着:“救人,快救人啊!”

但是她这呼喊声下,不是许仙先到的。先到的反倒是一批军士,他们队伍整齐,一身的肃杀之气,显然是杀过人的,而且还不少。

聂小倩见了人来,立即说道:“快救人!有个男人倒在路旁,他……他就快死了!”

赶来的军士没有伸手援手。反而说:“你们是头—次来本镇吧?”

“什么?”聂小倩不明所以。

带队的军士说:“这事吧!你就不要管了。全当没看到。”

“什么!”聂小倩愤怒了,大声质训他们,“你们怎么能这样?你们这是草菅人命!我要去大人那去告你们。”

军士们的脸色变了,手不仅紧紧握住了枪杆,脸上也现了肃杀之气,仿佛随身都准备刺杀于她。

只有那个带队的伍长多说了—句:“书生?麻烦了点!”

说是麻烦点。但是看他的样子却是一点儿也没有麻烦的样子。唯—的不同,也不过是声音小了许多,只有他身边的人,以及许仙听到了。

许仙不怕与军队冲突,一个小伍根本不会是他的对手。但是刚才便与军队起了冲突,这可不是好事。所以许仙上前一步说:“听过西藏‘天葬’的习俗吧!藏人过世后先由天葬师以工具肢解尸首。头骨等部位则打碎磨粉,和糌巴混和成丸状。将肢解过的尸首放置于天葬台上,不一会儿功夫,尸首便被鹰类啃食殆尽。”

军队显然也不想杀人,特别还是两个士子,—个书僮。谁又知道他们会不会有什么厉害的同年老师什么的。要知道这可是明初,缺士子官、员的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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