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市场并不奖励忠肝义胆,致命的人情羁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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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市场并不奖励忠肝义胆,致命的人情羁绊

就这样,我又破产了。赔钱当然不好,但在交易中犯致命错误,才真正让人心慌。我得了精神病,紧张烦恼,冷静不下来,想不了事情。也就是说,我的脑子进入了一种状态,这种状态下,任何投机商都会犯致命的交易错误。一切都不对劲。真的,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能恢复理智了。我早就习惯了大手笔的交易,一般都在10万股以上,所以担心小额交易时判断会更加失准。而且,如果只有100股,判断正确似乎也没什么太大价值。习惯了大笔交易中的巨额利润后,我真不知道小笔交易到底该怎么做。我无法形容自己当时有多无助!

我又破产了,无法采取有力攻势。我负债累累,又错误连连!经过多年失败的锤炼,我曾经越来越成功,但现在的我,比当初在投机行时更穷困潦倒。我对投机游戏有了更深的了解,但还是不太懂如何和人性的弱点过招。你不能指望自己的头脑能像机器一样一直稳定地高效运转。现在我意识到,在别人的影响下和不幸降临时,我根本无法保持淡定。

亏钱从不让我烦恼,一点也不会,但其他问题会,当时就是这样。我仔细研究了这次灾难的细节,很快就找到了问题的根源,弄清了自己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方面犯了什么错误。如果一个人想在证券市场有所作为,就必须先彻底了解自己,充分了解自己到底能犯多少个或多少族的错误,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学习之路。

有时我想,如果一个股票商能学会避免脑子发热,花多少代价都是值得的。很多聪明人犯的严重错误,大抵都可以归于此类。头脑发热是一种病,它在任何地方对任何人来说代价都非常昂贵,而对华尔街的投机商来说,尤其如此。

我在纽约不太高兴,一直感觉不太好。我不在状态,不想进场。我决定离开,到别处去筹些本钱。我想,换个环境也许能帮我找回自我。所以我再次离开纽约,在遭受重创之后。我的处境比破产更糟糕,因为我欠好几家券商总共十多万的债。

我去了芝加哥,筹到了一点本钱。虽然数额不大,但它意味着我能赚回失去的财富了,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一家我做过业务的券商很相信我的交易能力,为了证明自己的眼光,他们允许我在他们公司做小笔交易。

我开始保守地交易。我不知道如果一直留在那里,现在的我到底会是什么样子的,但发生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事,使我很快离开了芝加哥。这个故事非常不可思议。

一天我收到一封电报,卢修斯·塔克发来的。我很早就认识他,那时他还是证交所一个会员公司的经理,我以前常去他那里交易,但后来就失去联系了。电报上写着:“速回纽约。L.塔克。”

我知道,他已经从共同的朋友那里了解了我的处境,所以一定有什么事找我。我当时没多少钱,如果没必要就不想浪费路费了,所以我没照做,而是给他打了个电话。

“我收到你的电报了,”我说,“怎么回事?”

“意思就是说,纽约有个富人想见你。”他回答说。

“是谁?”我问,我根本想不到是谁。

“你到了纽约我就告诉你,否则说了也没用。”

“你说他想见我?”

“是的。”

“什么事?”

“如果你回来,他会亲口告诉你的。”卢修斯说。

“如果你不能说,那写行吗?”

“不行。”

“那就直接告诉我。”我说。

“我不想说。”

“好吧,卢修斯,”我说,“告诉我一点就够了:我跑这一趟会是愚蠢的行为吗?”

“当然不,回来定有好处。”

“你就不能透点风吗?”

“不能,”他说,“这样对他不公平,而且,我不知道他打算怎么帮助你。但听我一句劝:一定要回来,而且要快!”

“你确定他要见的人是我吗?”

“就是你,不是别人。快回来,我告诉你。发电报告诉我你坐的哪趟火车,我会去车站接你。”

“好的。”我说,然后挂断了。

我并不喜欢被蒙在鼓里的感觉,但我知道卢修斯不是个坏人,他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我在芝加哥的收获并不大,所以离开并不伤心。以那种进度,恐怕要等到驴年马月才能赚够做原来那种大生意的本钱。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回到纽约,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真的,在火车上我不止一次地担心会白跑一趟,浪费时间和金钱。我完全没想到这会是我一生中最诡异的经历。

卢修斯在车站等我,一刻也没耽误,告诉我他受著名的威廉森与布朗证券公司的丹尼尔·威廉森之托来找我。他让卢修斯转告我,他提议一个业务计划,并相信我会接受的,因为对我十分有好处。卢修斯发誓说他对计划内容一无所知。这家公司名声在外,绝不会向我提出什么无理要求的。

丹尼尔·威廉森是公司的元老,公司是埃格伯特·威廉森在70年代创建的,当时公司还没有姓布朗的合伙人,他是好些年后才加盟的。丹尼尔的父亲在职期间,公司规模非常大,后来丹尼尔继承了大笔财产,就基本上没再做别的生意了。公司有一个抵得上一百个普通客户的大客户,他就是威廉森的姐夫阿尔文·马奎德。马奎德是十几家银行和基金公司的董事,还是切萨皮克与大西洋铁路公司的总裁。他是铁路业的第二号詹姆斯·希尔,还是财力雄厚的福特·道森银行集团的发言人和主要人物之一。他生前,人们猜他有5000万~5亿资产,这得看是谁在猜,胆子有多大;他死后,人们发现他身家2.5亿,都是在华尔街赚的。你瞧,这算个大人物吧!

卢修斯告诉我,他刚刚接受了威廉森与布朗公司为他专设的一个职位,大概是扩大整体业务之类的。公司的业务比较广泛,卢修斯已经说服威廉森先生新开了两家分公司,一家设在纽约的某酒店里,另一家设在芝加哥。我以为他们想让我去芝加哥分部任职,也许是分部经理之类的,那我肯定不干。我没有马上责备卢修斯,心想最好等他们提出来再拒绝。

卢修斯把我带进威廉森的私人办公室,把我介绍给他的老板后就匆匆离开了,仿佛不愿在双方都是熟人的法庭上作证一样。我打算先听,然后拒绝。

威廉森先生非常和善,是个十足的绅士,举止优雅,笑容可掬。看得出他善于交朋友,也能拢住人。为什么不呢?他状态极佳,脾气又好。他很有钱,所以人们不会怀疑他有卑鄙的动机。所有这些,加上他受的良好教育和社会阅历,使得他礼貌又友好,不仅友好而且乐于助人。

我没有说话。我没什么好说的,而且我一向会听别人先讲完然后才开口。有人说,已故的国家城市银行总裁詹姆斯·斯蒂尔曼(顺便说一下,他也是威廉森的好友)有个习惯,就是静静地听任何人的提案,面无表情。等人说完后,斯蒂尔曼会继续盯着他,就像对方没说完似的。所以,对方就会觉得必须再说点什么,所以只好接着说。斯蒂尔曼仅靠倾听和凝视,就能使对方主动提出比原方案更有利于银行的条款。

但我保持沉默并不是想诱使对方开出更好的条件,而是我想先把事情了解透彻。让别人把话说完,我就能立刻做出决定,这样就能避免冗长的讨论和无用的争论,可以大量节约时间成本,也能快刀斩乱麻解决问题。只要我一句话,表达自己的态度,就可以处理所有的业务提议。但如果不了解事情的全貌,我是不能轻易表态的。

威廉森开始说,我就一直听。他说对我的市场操作早有耳闻,而对我输在自己的强项上——败在棉花上——感到非常遗憾,但也正因为我运气不佳,他才有幸与我见面。他认为我擅长做股票,生来就是做这一行的,不应该离开。

“利文斯顿先生,这就是我们希望和你合作的原因。”他愉快地做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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