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喜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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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琳是一个聪慧的女孩,她知道周强不会无缘无故被警察带走。但是见到周强并不愿意提起,她也很乖巧的选择不去多嘴,即使她已经猜到了原因。这件事情就像是从未发生过一样,在时间的流逝中,消散的不留痕迹。

丢了工作的周强并没有因此而龇牙咧嘴,虽然心底多少有一丝惋惜,但也全部在一支香烟飘散的烟雾中无影无踪。唯一惦念的也就只有那一份还算不错的薪水罢了,虽然不是什么大钱,但对于周强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说不心疼那是假的,只不过现在心疼也没什么用。

脱了身上的保安制服,周强整整齐齐的将制服叠好收了起来。看着渐渐攀上窗外那颗高大的梧桐树的朝阳,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周强推门走了出去。

躲藏在被窝中的沈琳看着周强离去的身影,不自觉的眼睛湿润了。

……

“兄弟,哪的人?”一个带着黄色安全帽的瘦弱男人很自然的看着穿着朴素的周强,递给周强一支烟后,开始跟套起了近乎。

周强没有拒绝,接过来之后随便说了个村子的名字。

瘦弱男人听后若有其事的点了点头,拍了拍周强健硕的身躯,心满意足的说道:“兄弟,就你这体格完全没问题,放心,咱这个地方不挣死钱,下的苦多挣的就多。”

周强轻轻的嘬了一口烟,神情没有一丝变化。

像阳城这种没有发展到一线城市甚至只能说勉强占到二线城市的发展中城市,找一份活干并不难。事实上,在任何一个地方寻找一份活都不难,怨天尤人的常抱怨工作难找,其实仅仅是好工作难找罢了。谁都想工作清闲却能赚大钱,但这样的工作永远不会轮到一个只会抱怨的人的头上。

作为一个只能勉强认识几个字的典型文盲,周强唯一能做的就是出卖自己的体力。尤其是在经济不断发展中的阳城,需要劳动力的建筑工地比比皆是,一个建筑工地上需要的自然就是工人,而且是那种工作又脏又累的工人。但对于周强来说,能有一份挣钱的工作就已经不错了。自己没文化,就没资格挑剔。

工地上管吃住,虽然伙食不是很好,基本顿顿都是青菜豆腐,但绝对管饱。毕竟工人都是靠劳力的,吃不饱怎么行。周强不嫌弃,但也只是在每天午饭在工地上吃罢了,只要一收工,周强就会风雨无阻的往家里赶去。

周强的工作很简单,搬砖运砖扛水泥,偶尔给一些有技术的工人打打下手,例如给焊工师傅递个焊条之类。工作虽然简单,但却不是那么轻松。好在周强有着过人的身体素质,当初在战狼集训的时候,周强和一队战友可是背负着一百多公斤的橡胶轮胎做俯卧撑,所以抗个水泥搬个砖并不算什么事。

一个月下来,工友们都有些惊讶的看着周强健硕的身躯,这些常年在工地上讨活的老手们可知道这活有多么的耗人,曾经就有一个一百八十多斤的胖子在工地上一个月减肥四十多斤的记录。只不过他们不知道周强和那个胖子不同,周强身上的不是脂肪而是纯粹的腱子肉。

夜色降临,夜空下的阳城少了一份白日的忙碌,多了一份夜晚的火热。

周强上衣口袋里揣着刚刚拿到的八十张红票子,嘴里叼着一根三块钱一包的红金龙蹲在路边,眯着眼看着穿着光鲜亮丽的年轻人来来往往。这八千块钱是周强一个月拼死拼活挣出来的,也是周强第一次挣到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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