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5第九十一片龙鳞(六)(1 / 2)

加入书签

第九十一片龙鳞(六)

跟着一起玩的小伙伴中, 还有几个年龄比较小,小狗子不认识的,不过农村嘛, 最不缺的就是活蹦乱跳的小孩子,小狗子虽然好些年没回来,但脱掉鞋子撩起裤管踩进水里掏龙虾, 那还是风采不减当年。

“仔仔妈是我们学校老师。”一个小伙伴苦着一张脸, “特别凶特别严, 我们都怕她,只好靠着带仔仔玩赚点同情分勉强度日这样子。”

仔仔今年虚岁七岁, 跟上学早的小狗子不同,小伙伴们上学都比较晚, 十二三岁的还在读五六年级的比比皆是, 义务教育普及好, 一些小学也如雨后春笋被建立起来,他们附近几个村都上同一个小学,老师很多都是同一个乡镇,抬头不见低头见, 尤其是仔仔妈这种, 跟他们一个村, 那告状真是一告一个准。

仔仔胖乎乎的, 腿又短, 脾气倒是很好, 别人掏到了龙虾他掏不到也不生气, 拎着自己的小篓子跑来跑去,小狗子就把自己掏到的龙虾分了他一些,仔仔高兴地直叫哥哥。

到了傍下午, 一群小孩儿玩疯了,个个都是满载而归,霍青山担心儿子,出来找人,远远瞧见他家小狗子扛着背篓走在最前头,回来的时候还是一特洋气特潮的小孩儿,现在糊了满身泥巴,连鞋子都提在手里,没穿在脚上,脸上全是笑,笑得见牙不见眼。

霍青山身材高大,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识无数风雨,气场惊人,小孩们再皮也都怕大人,生怕小狗子挨骂,小狗子倒是一个箭步冲过来:“爸!”

直接朝霍青山怀里扑,一身泥巴都沾到他爸身上,霍青山失笑,反手抽了他屁股一巴掌:“脏死了,离我远点儿。”

大家见霍青山一点都不凶,这才纷纷凑过来,小狗子化身炫爸狂魔,开始跟小伙伴们讲述他爸曾经的丰功伟绩,在小狗子的磨人纠缠下,霍青山只好答应明天带他去山里转转,小伙伴们一听,也都想去,小狗子开始拿blingbling的眼神看着他爸,霍青山能说啥?这一招都是跟玲珑学的!想要什么他不给的时候,撒娇就完事了,因为他根本顶不住!

约好了明天一起上山,小伙伴们欢快地回家,仔仔比较小,小狗子决定还是把他送到家门口比较好。

霍青山顺手接过仔仔的小背篓,里面装了满满当当的龙虾田螺一类的东西,看样子一群小家伙今天收获不小。

仔仔家住在三大队,离他们家隔了一个大队,也不算特别远。

现在家家户户都是楼房,除了那种只想混吃等死的懒汉,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富裕了起来,仔仔家也是两层楼房,他妈妈在小学教书,爸爸在大棚里种蘑菇,家庭条件相当不错。

农村一般没有锁门的,都是一大早起床开了门,到了晚上睡觉才关大门,仔仔还没到门口就开始欢天喜地的叫妈,一个女人把手在围裙上一边擦一边走出来,嘴里唠叨个不停:“你这孩子,都跟你说了早点回家也不听,你爸刚才出去找你了,你咋这会儿才回来?明天给我好好待在家里把暑假作业写完了!不然不许你出门!”

可怜的仔仔一听,嗷呜一声哭出来,他也想跟哥哥们一起上山!

但霍青山显然是不会带他去的,因为他太小了,其他孩子都十二三岁,跟小狗子年龄相仿,又灵活,仔仔虚岁才七岁,又胖,真要出什么事他可担待不住。

仔仔妈一边唠叨一边走到门口,可能是当老师的职业病,正打算把儿子拎回家教训一顿呢,抬头就瞧见了霍青山,她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恍惚,小狗子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发现仔仔妈似乎认识他爸,但他爸却一副略带茫然的表情。

仔仔妈有点拘谨:“啊,是你,回老家来看看啊?这是你儿子?”

霍青山虽然疑惑这人是谁,但仍然很有礼貌地颔首:“是的,狗子,跟阿姨打招呼。”

小狗子气呼呼地拍开他爸的手,说好了不在外头叫他小名儿的!以前说是贱名好养活,他都十二了!

两人寒暄了几句,霍青山就带着儿子回家去了,留下仔仔妈看着他的背影出神,过不了多久,去外面找儿子的男人也回来了,见到仔仔笑骂:“小兔崽子,你爹搁村里到处转着找你,你可倒好,自己回家来了啊?让我看看今天都弄了些啥宝贝回来?”

仔仔妈看着父子俩在那倒背篓,嘴角也忍不住扬起笑容。

她正是当年那个看上了霍青山的方爱红。

不过当初玲珑以全国高考状元的身份考上了最好的大学,她却落榜了,知青想回城就得自己考,她咬牙又等了一年,考上了个师范学校,好不容易回城,却发现一切都变了样,心心念念的家早就容不下自己。她是家里唯一一个姑娘,上头还有俩哥哥,当初下乡的时候,哥哥们口头上说得好听,说一辈子记着她这个妹妹的好,可过去那么多年,哥哥们各自成家,结婚生子,城里房子就那么点大,父母加上两家人,她回去了都只能睡客厅。

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回到了这个村子,是她最熟悉的地方。

方爱红的专业包分配,她也没想着再回家,反正也没人欢迎她,现在说起来是轻描淡写,但当初满怀希望的回去,却遭受那样的待遇,是个人的心也都冷了,所以分配工作后她就一心扑在工作上,学校里同事给她介绍了现在这个男人,老实肯干,也不嫌弃她年纪大,她也就凑合了,生了仔仔后日子是越过越红火,现在她娘家妈还主动打电话找她呢!

她都忘了,曾经自己对霍青山生出过怎样的念头。

霍青山回来的消息她也知道,只不过没往上蹭,人家也不一定记得她是谁。下乡那十几年,真是把人的精气神都给磨没了,现在生活平和安稳后,方爱红再想想曾经的自己,都觉得臊得慌。

晚上回家没开火,一家人都在隔壁婶子家吃的饭,吃水不忘挖井人,婶子曾经帮过他们很多,霍青山知恩图报,婶子家可以说是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了,晚饭也很丰盛,地道的农家饭滋味儿十足,让锦衣玉食习惯了的小狗子都胃口大开,足足刨了三碗饭下去,霍青山都怕他那小肚皮给撑爆了!

等夜幕一降临,吃完饭的小伙伴们又来找小狗子去玩,晚上的农村也有许多好玩的地方,小狗子一颗心根本收不住,霍青山还有点担忧,玲珑那是彻底放养。

最后这小兔崽子居然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去小伙伴家一起睡,不回来了!

顺便再三提醒他爸不要忘记明天带他们上山的约定。

霍青山:“这小混蛋!看我明天不把他屁股打烂!”

还学会夜不归宿了!

转头瞧见娇滴滴风情万种的媳妇倚在床头,他心头又是一片火热,心想不回来好,不回来好,农村的房子隔音效果可没他们家里经过特殊处理的别墅好,晚上弄出点啥动静,叫儿子听见了多不好啊!

时隔多年又在老家亲热,霍青山对玲珑的热情就没消减过,不管什么时候想到她都是毛头小伙子般的冲动,这么俊的姑娘,当初就一眼相中他,愿意给他当媳妇了!

他比玲珑大了十几岁,又到处跑,风吹日晒的,看起来也要大一些,近几年霍青山是个精致男孩,还学会敷面膜了,力求让彼此之间的年龄差距小一点。

日子真是越过越好,过不够啊。

两人胡闹一整晚,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熊孩子就开始疯狂拍打大门,又打电话,霍青山黑着一张脸把门一拉开,门口一串小兔崽子,个个都装备齐全,小狗子滋溜一下窜进来:“我换个衣服!”

他回来的时候特地带了一套海军陆战队的制服,陪他妈逛商场的时候瞧见的,特别帅特别酷,他爸大手一挥就给他买了,不过一直没机会穿,今天就是好机会!

穿好了制服还戴上配套的帽子,小伙伴们羡慕的眼神令小狗子得意洋洋,他悄悄跟小伙伴们透露,现在网络普及的越来越广,他爸正想听从他妈的意见弄个购物网站,不过现在还是个雏形,到时候不出门也能卖货,小伙伴们如果有条件,一定要早点拉网线。

不过这份装逼的快乐在上山后就消失无踪了,早上比较凉快,这么穿还行,走了山路,又是大夏天,小狗子热成了死狗子,根本不想动,幸好他里面还穿了T恤短裤,不然真要丢人了。

他还隐隐约约记得小时候他爸总是上山,每上山一次,都会带好多肉肉回来,不过小狗子自己没上来过,他们还去了山脚下的那栋木屋,老猎人的坟还在这里,每年霍青山若是没工夫回来,就会让隔壁婶子帮忙上坟,不过现在彻底稳定了,以后就能每年回来一次了。

霍青山本来是想把老猎人的坟迁到首都墓园的,可是想起老猎人一辈子依山而居,可能也不会喜欢喧嚣的城市。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