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5第四十六片龙鳞(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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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觉得人的消费观是根据收入逐步提升的,就好像从前连肉都舍不得吃的苗爸苗妈,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给她买电脑换新手机。他们有了钱,第一时间就是想花在她身上,家里的存款在买了房子盘下店面后所剩无几,还得留一部分应急,所以玲珑非常想要再去买一张彩票,不过想想没法跟苗爸苗妈交差,他们不贪财,肯定会怕她小小年纪透支了福气,说不定吓得都不敢去领奖金,还是算了吧。

玲珑想了想,还是想炒股。

对她来说,这个来钱最快,而且轻松无痛。

不过现在她手头是没有什么钱的,于是她重操旧业开始打游戏卖装备,手头不需要太多,几万就足够她翻个千百倍了。但是这个钱,短时间内就不必跟苗爸苗妈说了,反正他们现在也不像之前那样过得清贫,玲珑还是要当个乖巧的好孩子。

小吃店开门红,此后的几天生意也是一天比一天好,因为每天特供不同,每到中午大家一放学就冲出校门直奔店里点餐,玲珑觉得早上也卖早餐的话会很辛苦,所以苗爸苗妈的休息时间是够的。

两口子之前卖过菜,对市场很熟悉,买的食材都是最新鲜最好的那种,做出来的食物味道自然也很美味,好在他们一家搬到市区不久,之前住的单元楼跟邻居们都不大熟,市场上的人稍微熟一点,也没到知根知底的地步。

眼看苗爸病好了,能走了,一起卖菜的小贩们都很高兴,同时也很羡慕他们家能租店面自己开。不过店面不大,就两个人也忙得过来,中午玲珑还会来帮忙。

期间的月考,玲珑每次都比贝谨斯高了几分,彻底打败贝谨斯,霸占了年级第一的宝座。

要说第一次,大家可能还认为是她超常发挥,可之后的几次月考她次次都是第一,那就说明人家实力在这里,谁不喜欢跟成绩好性格好的女孩子做朋友啊?玲珑在学校虽然表现的很容易害羞,但熟悉了之后大家都知道她很好相处,到小吃店吃饭,也是对着苗爸苗妈把玲珑一顿夸,夸得苗爸苗妈眉开眼笑,打折打折通通打折!

玲珑觉得以苗爸苗妈这样的打折力度,他们家很有可能入不敷出。

苗爸就觉得,自打搬到市区来,一切都顺风顺水的,日子过得特别好!他也特别知足,从来不贪心,赚到的钱都攒着,心心念念给闺女攒嫁妆。

闺女上大学还要钱呢!

以前家里穷,都不能给闺女买好衣服,眼看就要放寒假了,今年新年,必须给闺女跟老婆买好的!

天是越来越冷了,前几天又下了场雪,苗妈晚上的时候特意熬了黑米粥给客人喝,一碗粥下午胃里暖呼呼的别提多舒服了。玲珑那碗有特权,加了好多糖,她特别爱吃糖,什么糖都爱,苗爸老担心她会长蛀牙,前两天跟苗妈强制掰开闺女的嘴检查了一遍,直把玲珑气得好几个小时没跟他说话,直到他做了一份拔丝苹果给她才转怒为笑。

闺女越来越爱撒娇了,也越来越任性不讲理,苗爸苗妈痛并快乐着。

小孩子就应该这样呀!而且玲珑发脾气也从来不是因为他们不给买衣服包包什么的,而是因为他们又很晚睡,又一大早起来忙,又忘了吃饭……每到这种时候,苗爸苗妈就怵得慌,不敢主动找玲珑说话。

一眨眼到了期末考试,这回用的是全市统考的卷子,按照要求,学生们不按照姓名首字母和成绩排考场,而是按照学号。巧得很,玲珑跟贝谨斯就在一个考场。

他们俩之前每次月考都是前后座,因为玲珑第一贝谨斯第二,除非按照姓名首字母排,否则两人永远都是坐一起的。

贝谨斯跟玲珑也算熟悉了,现在他都会主动跟玲珑说话了,这次在同一个考场,玲珑早早就把书收拾好了,准备放学后背去小吃店,先放在店里。

因为要清空考场,走读生们的书本大多堆在了老师办公室,太挤了,玲珑就不想放,不过她的书有点多,估计得跑两趟。

正好下午放学一趟,晚自习结束后一趟。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贝谨斯主动帮她抱了起来,没说话,就是很安静地看着她,玲珑眨眨眼:“你要帮我抱吗?我要带去我家店里的哦,在学校对面。”

“嗯。”贝谨斯点头,“我帮你送过去。”

“那多不好意思啊!”

她小脸儿笑得开心,贝谨斯怎么也没看出来有哪里不好意思了。

这样的话,只留必需的文具就可以了,草稿纸监考老师会发,玲珑考前向来不爱临时抱佛脚。

苗爸正在擦桌子,一看闺女同学帮忙送书,顿时热情不已,一定要留贝谨斯吃晚饭,贝谨斯被苗爸拉着,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只好用求救的目光看向玲珑,结果她居然假装没看到!

贝谨斯浑身僵硬地被苗爸拉到刚擦过的桌子前坐下,还叮嘱:“你别走,别走哈,叔叔去给你炒两个菜,很快的!”

贝谨斯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明天期末考,各个班级都在大扫除,他帮玲珑抱书出来还打算回去扫清洁区的,结果苗爸这样热情……而且一会儿大家都放学了,店里肯定很忙,他怎么好意思留下来吃饭呢?

偏偏玲珑像是看不懂他的暗示一下,叉着腰跟他显摆:“我爸爸做饭超级好吃,你不会后悔的!”

刚才她跟苗爸互动,那甜蜜蜜又撒娇的小模样,跟在学校里完全不同,贝谨斯觉得这样的玲珑莫名可爱,他正想说点什么,苗爸就在里面喊玲珑端饭!

她清脆地应声,欢快地跑过去,很快端了两碗米饭出来,很开心地跟他说:“爸爸在炒麻辣香锅!对了你能吃辣吗?”

贝谨斯下意识摇摇头:“微辣就可以。”

玲珑立刻又哒哒哒跑回去告诉苗爸,苗妈又让她倒了两杯山楂茶过来,这个茶酸酸甜甜的,玲珑特别爱喝,还很开胃。贝谨斯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味道出乎意料的很不错,他就又喝了一口。

跟好逸恶劳的玲珑比起来,贝谨斯无疑是非常有自制力,而且非常不习惯自己的生活习惯被打破的人。玲珑观察过,他每天早晨必然是铃声前五分钟到教室,误差不超过二十秒;每天在食堂吃饭,一口米饭一口菜,必然会吃得干干净净;随身携带纸巾,很爱干净;到了什么时间就做什么事,标准地像是被设置了程序的机器人。

很快麻辣香锅就端上了来,玲珑闻了一口,激动地举起筷子:“好香!爸爸的厨艺又精进了!”

苗爸自打出院后,准备盘个店面做小吃,就各种钻研,以前他做面食特别好,现在更是十项全能,他又疼老婆,不让苗妈干重活累活,导致现在苗妈每天就收收钱擦擦桌子,其他的什么事儿苗爸都一人干了。

他一点都不嫌累,天天高高兴兴的。

听到闺女夸自己,苗爸兴高采烈地说:“多吃点儿!饭还有好多!”

玲珑:“哦!”

贝谨斯看着她那张小脸儿笑得跟花一样,眼前的食物也的确香味扑鼻,虽然他还是想跟以往一样去学校食堂吃,但既然已经坐下来了,就不好走了,而且也会很不礼貌。

他先夹起一块藕夹肉,一般麻辣香锅里的藕夹肉都会被炒的外皮黏糊糊的,但苗爸不知怎么炒的,吃在嘴里又脆又香,里头的肉轻轻一咬就汁水十足,美味瞬间在舌尖爆炸,每一颗味蕾都感受得到食物本身的质感与香气!

贝谨斯很惊讶,他吃惯了学校的饭菜,不怎么挑嘴,平时是能填饱肚子就行,但没想到苗爸做的饭会这么好吃!

怪不得生意这么好,那些平日在食堂吃的走读生,现在食堂根本看不到了。

平时贝谨斯是只吃一碗米饭的,今天吃了整整两碗,还喝了两杯山楂茶。

吃完饭他有点不好意思,也正好是放学时间,他就找苗妈要了个围裙勒在身上,玲珑眨眨眼,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然后接下来她惊呆了,高岭之花一样的班长大人,居然顶着一张性|冷|淡|脸,帮忙上菜擦桌子了!

有一点贝谨斯跟苗爸苗妈一样,都不让玲珑干活,苗妈进厨房帮忙,玲珑就在收银台前收个钱什么的。她刚转学过来就是出了名的美貌,还有好多男生下课跑到班级门口看她,平时干点什么也是万众瞩目,有她在收银台,当天的生意都会更加火爆。

这样一直忙到快上晚自习,贝谨斯还坚持帮苗妈把最后一张桌子清理完,又抢着去把垃圾倒了。他穿的干干净净,但干起活来却一点都不含糊,熟练又轻巧,比玲珑勤快不知多少。

苗爸苗妈都特别喜欢他,得知他是玲珑同桌,又是班长之后,就更喜欢了,走的时候苗爸还不停地要他多多过来吃饭,贝谨斯很不习惯应对长辈这样的热情,玲珑发现他虽然没什么表情,但是耳根子却红通通的,跟他平日里那种不管什么问题交给我就都能解决的模样判若两人。

她忍不住踮起脚尖捏了一下,直把贝谨斯吓得倒退好几步,捂住了耳朵,而现在,他的脸也不受控制地变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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