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炎城(1 / 2)
黎家同林家不一样,林家就是个土皇帝,住在深山老林当中,还非得占那么大块面积,把房子修得跟皇宫似的。而黎家的本家,在炎城。
黎家表面上只是个做米面生意的商人,炎城离着盘山镇不远,马一鸣虽然没去过,但是盘山镇其他的居民说是坐上牛车,一天一.夜就到了,想来,也不是很远的。
最麻烦的就是跟着马一鸣的这些僵尸们,老者都还好,好歹有个人样,那四个血尸血肉模糊的就不要带着了,马一鸣曾经就这个问题问过七爷,七爷说,四个血尸要想恢复到人的模样,必须找到他们身上原有的那张人皮,即便是碎裂成多块,只要缝制起来,一样还是能用的,只不过这几个血尸是在什么地方发现的连大白狗都无法说清楚,就不要说找到他们身上原有的那张人皮了。
不过七爷也说过,其他的人皮也能够替代,但会非常的不舒服。若是这条可行,马一鸣都想着去乱葬岗找个死人扒皮了。
这四个血尸只能在炎城的城外呆着,连大耗子都不能跟过去,大白狗和老者还有小肖倒是还可以。
炎城很干净。
这是马一鸣对炎城第一个印象。
炎城跟靖县不一样,门口没有伸手死要钱的大头兵,可他站在炎城的门口,却有一种无从下脚的感觉。
每一个炎城的居民都打扮的花枝招展,老太太老头子把头发盘起来,用彩色的布包着,一丝不苟,花一样颜色的衣裳迎风招展,每一个人脸上都是干净的笑容,连着正对门口的那条石板路,都干净的没有一点脏东西。马一鸣甚至用手在街道上一抹,连灰尘都没有。
相比之下,衣衫褴褛,头发跟个鸡窝一样扣在脑壳上的马一鸣,显得格外的鹤立鸡群。
“主君,别看了,进去吧。”马威猛站在马一鸣的身后,感叹似的说了一句。
马一鸣有钱。
之前在看到七爷的时候,一通板砖,那七爷可是连金元宝都掉了下来,这包袱里面除了一枚黑黢黢的蛋之外,就是从七爷身上搜刮下来的各种财宝,以及几双幺婶缝制的布鞋。
所以,进了炎城,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个客栈,从头到外洗了一遍,然后换上新买的衣裳,一脸惬意的在街道上乱逛。
这个炎城,怎么说呢,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所有的地方都纤尘不染,客栈里面,哪怕是专门放柴火的房子,都没有看见一张蜘蛛网。一点灰尘。
马一鸣一开始还觉得惬意,可逛了一刻钟左右的时候,就不觉得惬意了。
这炎城的街道上,倒是不乏有居民逛街,可说句实话,有什么可以逛的呢?
这街上连个卖小吃的都没得,一条大路通南北,光秃秃的街道上面,除了青色的石砖,和偶尔出来溜达的老头老太太,就别无其他,炎城并不大,统共就两条大街道,呈十字,马一鸣不到半个时辰,就将整个炎城溜达了一遍,而跟在马一鸣身后的那个老者,脸上的神色也是越来越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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