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三章 再飞(1 / 2)
毫无疑问,萧问和九万的火仙瞳之术已然大成,其攻击距离已经远超他们想象,单比这一项的话,甚至已经可以和亚神境界的远距离攻击神通相比。..
这么一看,就相当变态了,不过,那实是萧问在穿上了海神铠提升境界后,又和九万合力发出的攻击。兽道神通本就自有其不凡之处,九万又是七阶火凤,能在这个境界研究出这样的神通倒也合乎情理。
而后萧问便更加专注于《镇海经》的修行中,他也越来越意识到,能早一日飞升元灵仙界对南云卿的那些朋友们会有什么样的好处。
对他自己来说,他和那帮人倒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也就和荀誉有些交情,见过摩诃耶佛罢了。他们那个团体,并非出于友情而建立起来的,而是因为志同道合。他们有着同样的同标,这才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毕竟,他们的那个对手实在太过强大,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根本不可能战胜那个人。
兴许是因为修为境界和人生境界都已经足够高了,那波人彼此信任,也确实值得信任,又无惧死亡,他们选择站在这个阵营中就说明了他们有直面死亡的勇气……
对那些人,萧问心中也颇为向往。但是,兴许是因为境界还不够,他总觉得自己未必能真正地融入那个团体。
他觉得,他之所以搅进这件事情中来,更多的原因是因为他自己的不服气。只要一想到这个世上竟然还有轩辕皇这样一个人,还有在其领导下的一个霸道团体,他就觉得混身不舒服,想要一拳拳结结实实地砸在轩辕皇脸上,将所谓的界神盟拆得分崩离析!
只一点,就足以促使他努力那样去做:数万年来。他出的天机仙界全是丑陋女子!
凭什么?!!!
他是一个从心所欲的人,从不愿委屈自己的内心,既然想做,那去做就是了。
这。才是他之所以要与界神盟、轩辕皇为敌的首要原因。
第二个原因,才是南云卿。
他和南云卿亦师亦友,为了报恩,为了帮朋友报仇。他很愿意和南云卿站在同一战线上。
而万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的人生第一理想一直都在实现着,那就是修行。他想在修行路上走的更远。直到尽头!如果界神是尽头,他就要修到界神境界,如果界神境界之后还有别的境界。他就修到更高境界!
很久很久以前。他未必有这种自信,但是,得到石画后他的信心就坚定了不少,其后又经历了那么多的事,不久前更是直接得到了海神殿这样的荒古大帝留下来的遗迹,他的信心就更为坚定了。
他觉得,他至少有七成把握实现这一理想。当然。前提是他不会在与界神盟、轩辕皇的对抗中夭折。
……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之间,萧问回到坠星海已经一个月了。
历时一个月,他终于掌握了那种可以骗过天地的法门!
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南云卿也终于处理完了坠星海的所有事情,可以放心地离开了。
在真正离开之前,萧问虽然还不能召唤出整个海神殿,却已经可以让海洋之心随意地停留在体外,然后再通过特殊手法让别的人钻进去。就通过这种手段,他们给坠星海的修仙者们留下了不少好东西,在高阶仙材方面,坠星海甚至已经达到了可以让那些界神盟分部都眼红的程度!
由于萧问已经有了海神铠,也可以控制荒古海息了,可以预料,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都会以这些手段做为主要攻击手段,倒敢没必要再浪费淬金仙华液去祭炼仙器了。于是,南云卿把剩下的五份淬金仙华液留了三份在坠星海,只带了两份前往上界。
这天,南云卿和萧问来到了坠星海更北之处,一眼望去,方圆千里海面上一片苍茫,那缓缓起伏的海水竟似透出浓浓的眷恋。
海洋之心在元道仙界的海洋中飘浮了仇万年,也许,那些海水眷恋的其实是将要离开的海洋之心;而眷恋南云卿和萧问的,是坠星海的那些人。
招呼早就已经打过了,此时那些人全都停在里许之外的海面上。仔细看去,便会发现密密麻麻一大片,其总数已然超过了坠星海的修士总数。
原因很简单,那些修士们把坠星海的一些普通人也带了来。
他们感激萧问,是因为萧问先给他们带来了界神盟整整三个分部的物资,然后又将海神殿中的许多更好更珍贵的东西无私地分给了他们。
而对于南云卿,那就是发自真心的爱戴了。
南云卿是他们的精神领袖,甚至就是很多人眼中的神。
不管她再怎么高高再上,与人打交道时,她却总是那么平易近人。这世上肯定再也找不出比她更美更成熟的女子了,而她,这就要走了……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真仙踩着紫色仙剑静静地停在人群中,眯着眼睛看着远处的南云卿,没有人知道,他的心里正在滴血,犹如百爪挠心,几乎要发狂了。
他虽然早就来到了坠星海,却是在三年前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里才见了南云卿一面。他早就听说过南云卿很美,却从没想过她的真人竟然会那么美。她平和,沉稳,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很健康,身材并不夸张,但是该有的曲线全都有,容颜更是绝美。那一些综合起来,就构成了永远都无法超越的完美的她。
当时南云卿只是和他点了点头,其后就一直在和他爷爷交谈,但是,就在那样的情况下,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他甚至在当时还同时认识到另一个事实,那就是他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她,就像这坠星海群岛上其他暗恋南云卿的年轻男子甚至中年大叔一样……
但是这又如何呢?大家终究还是在一个地方生活着,还可以听到她到的消息,还有见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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