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无底线的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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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时代还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在大城市,只要有人报警,出警速度就很快。

不到五分钟,一辆警车就闪着警灯抵达了店门口。

接着,两名警察从警车里下来,走进了黑米宠物之家。

连杨牧都不得不承认,法制时代就是好,最起码出警速度很快,而且也不会嫌事小而不管。

警察开始询问情况。

事情的前后经过其实很简单,米粒拿出转让合同,三言五语就把事情的前后经过讲了个清清楚楚。

最为关键的是,店里装了监控视频,而且米粒装的还是带有拾音器的摄像头。

她把监控录像一调出来,辛有良的恶劣行径就直接展示在了警察面前。

事情简单了。

警察转向了一脸郁闷的辛有良:“麻烦出示一下身份证。”

辛有良的个人资料先被记录到了出警记录上。

“辛先生,你的言行已经涉嫌多项违法犯罪,你知道吗?”

警察开始教育辛有良,并且一一指出他的违法事项。

杨牧也跟着涨见识了。

首先,客户在缘迹宠物店开卡属于消费预付款,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辛有良在店铺转让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必须无条件退款,否则就是违法。

而辛有良这种主观上拒不退款的行为,已经涉嫌恶意欺诈,是可以被刑拘的。

这还不是严重的。

严重的是辛有良刚才的威胁、恐吓行为。

按照《刑法》规定,辛有良刚才威胁米粒和小美,说要揍她们,以及说这店别想开了之类的,属于情节恶劣的恐吓行为,执法机关可以按照《刑法》中第二百九十三条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来处理。

“辛先生,就你刚才的威胁恐吓行为,我们就可以对你采取拘役或管制措施。情节再严重点的话,你很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点你知道吗?”

此时的辛有良态度老实得不要不要的:“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样随便说几句也会犯法。”

不管他是不是真心认错,但在现有的形势下,他不得不服软。

警察又警告道:“还有,让别人没法做生意了这种话,以后你也别乱说啊!如果你真敢带人来闹事,那就涉嫌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那样的后果可比【寻衅滋事罪】还要严重,作为带头者,你一定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辛有良把头点得如同小鸡啄米似的:“不敢,那绝对不敢。”

警察又问道:“那这事你打算怎么处理啊?”

“退款,我愿意全部退款。”

被逼无奈之下,辛有良只能主动承担起退款的义务。

在再次警告了一番之后,警察撤离了现场。

从事情的性质来看,辛有良的言行确实涉嫌违法,但情节算不上太严重,在其态度还好的情况下,警察只能作调解处理,不可能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不过米粒已经满意了。

辛有良的身份信息已经被警察登记,如果他再敢出言威胁、恐吓,或者真敢带人来砸店,那他绝对逃不过执法机关的惩处。

经过这一遭,杨牧对警察的印象也大为改观。

以前在网上,他经常看到警匪一家、警察不作为、警察迫害受害者之类的言论,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的,就算有,那也是个别现象。

最起码一点,今天的出警已经表明,在法制社会,在民众的监管下,警察还是很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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