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优先股(补昨天的(2 / 2)
一旁的贴身保镖接过雪茄,点上火,大卫科赫接在手中,满足的吐了个烟圈,“五亿美元,百分之十的普通股,在满足科氏工业的要求下,Matrix将成为科氏唯一的IT供应商。而且,”大卫科赫顿了一下,“Matrix不需要给科氏工业任何董事会席位,红杉八号基金也会把投票权转让给你。当然,是否把红杉引入董事会,你们可以自行协商。”
普通股?有意思。
比起投资额从3.5亿美元涨到5亿美元,要求普通股而不是优先股对于科赫兄弟来说,是更大的让步。
在大多数情况下,风投有三宝:优先股、对创始人、关键团队成员的股权保护、契约条款和绝对多数条款。而这其中,优先股是保护投资人利益的最重要武器。
优先股最重要的权益就是优先清偿权,举个例子,假如张晨投资一家创业公司,给这家创业公司投资200万美元,占创业公司百分之二十股份,拿到的是普通股。
经过一年半载的运营,这家创业公司业务始终不温不火。创始人萌生退意,正好有公司想以800万美元收购这家公司。
创始人觉得反正自己也不亏,一个点子和一年时间换了六百多万美元,挺好的,于是把公司以八百万美元卖掉。
创始人揣着拿到手六百四十万美元,高高兴兴回家。但张晨的二百万美元却变成了一百六十万美元,亏了四十万。
身为投资公司来说,这种结果显然是不能接受的。因此,大多数股权融资都会采用优先股+普通股的形式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还拿刚刚这个例子来说,在实际操作中,火种源会在协议中注明,其中有两百万美元的股票是优先股,具有优先清偿权。同时,火种源还占有百分之二十有投票权的普通股。
这样一来,如果创始人想以八百万美元卖掉公司,首先清偿的是火种源的二百万美元,剩下的六百万美元,再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各个股东。火种源这一单净赚一百二十万美元。
当然,这只是一个简单地例子。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条款和协议及股份种类会更加复杂,优先股又会细分各种不同种类的优先股,其清偿顺序也不尽相同。
火种源与大多数创业公司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同样会用优先股和契约条款及绝对多数条款对创始人做出限制。
当然,优先股是不具备表决权和提名权的。投资公司如果想要在被投资公司的运营中保持一定的话语权,也必须持有相当一部分的普通股。
但现在,大卫科赫提出只要普通股,而且还不要投票权,这在股权融资中,就太罕见了。
除非投资人和被投资人本身就有非常特殊的关系,双方的互信关系牢不可破,才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例如,老爹的公司给儿子的公司投资,当然就不需要什么投票权优先股。
就算从外貌上看,张晨也不可能和科赫兄弟有什么血缘关系啊。对方扔出这么诱人的条件,说没有其他图谋,张晨自己都不信。
张晨露出一丝笑容,肘部支在椅子的扶手上,摸了摸下巴:“很有诱惑力的条件,诱惑到让我觉得这似乎是魔鬼开出的条件。科赫先生,我胆子很小,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也只好谢谢你的好意。”
大卫科赫呵呵一笑:“年轻人,你的疑心病太重了。五亿美元对于我和查尔斯来说,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数目。而且,我们和红杉并没有放弃契约条款。即使不能成功收购苹果,以目前Matrix的发展来看,我们这笔投资也不会有太大的亏损风险。”
这倒是实话,不过,这仍旧无法解释科赫兄弟投资Matrix的理由。
“因为你。”对于张晨的疑问,大卫科赫直截了当的回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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