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靡靡逾阡陌(6)(2 / 2)
“多谢先生!”
秦越一听,心潮激荡,激动地在牛车上就躬身冲他行了一礼。他虽跟随扁鹊三年,却也只能打打下手,跟着他制药看诊,虽有师徒之实,却无师徒之名。扁鹊曾与伍子胥、孙武有故,给他们留过信物,伍封便是凭此前去求医。若是能得孙奕之为保,扁鹊或肯真正收他为徒,他本就在医术上颇有天分,方能在短短三年内单凭听闻打杂,便可略有小成,若得了扁鹊真传,当真是再不用为生计发愁,而去坑蒙拐骗。对于孙奕之或许只是举手之劳,但对他而言,无异于改变了他今后的身份和生活。
如此再生之恩,他当真是肝脑涂地都无以为报。
孙奕之到最后也没向他明说如何为间,只是借着青青的笛声,细细地教他到了鲁国之后,以何等身份、何种方式去见季孙肥。在他眼中,就算是季孙家主,鲁国国相,也无需担心。
秦越听得连连点头,越发心服口服,终于明白,何者为招摇撞骗,何者为真才实学。这骗人钱财逃之夭夭的都是下九流,能说得人心悦诚服主动拱手送上财物的,才是真正的高手。
田氏已经是个例子,不知道季孙肥,会不会也步田氏后尘,接受孙奕之的那套说辞。
青青不知吹了多少遍的《采薇》,好容易吹得流畅了几分,却又有些厌烦起来,忽然停了下来,转头望向孙奕之,微微撅着唇,说道:“我吹了这么多遍,一点儿也不好听!我要听你吹!”
孙奕之笑了笑,从她手中接过竹笛,方横到唇边,秦越正好递上一块方巾,被他冷冷地白了一眼,不禁打了冷战,急忙收回手来,擦了擦自己额上的冷汗,尴尬地笑了笑,看了眼青青,不敢再多事多言。
“这一曲,叫《南山》,你听好了。”
先说了两句,孙奕之看了眼笛身上的吹口,手指轻轻拂过,笛身上似乎还带着她手指和唇间的温度。他不禁微微一笑,他本就生得俊朗英伟,如今虽粘发为须,却也有种翩然飘逸的道骨仙风,一笑之下,更是让人望之心折,难以自已。
同样一管竹笛,在青青手中,连一曲《采薇》,都能让旁边的侍卫听得退避三尺,而到了孙奕之手中,从第一声音调开始,便如风过竹林,云过青山,那种空灵清逸的声音,仿佛清溪流淌,瞬间从每个人耳畔流入心中,让人心旷神怡,沉醉其中。
就连跟他学过《采薇》的青青,听着他吹笛之时,也不禁双目凝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从他的手指一直看到唇边,看到他修长的手握着竹笛,薄唇的唇线极为分明,哪怕在那假胡子当中,也漂亮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只是这一曲《南山》却与《采薇》的曲调大不相同,不但繁复得多,而且从开始的悠远清扬,到后来靡靡婉转,忽而如江水滔滔,宏大高昂,忽而又如小溪潺潺,低靡缠绵,丝丝哀怨,不绝于耳,让人听得一颗心随之起起落落,不知要被他带往何方。
到最后,孙奕之忽而放下了竹笛,朗朗吟道:
“南山南山,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曷又怀止?
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止?
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鞠止?”
“好南山!好笛,好曲!”一个清朗的声音忽然随着一阵击掌之声插了进来,顿时打断了他的吟诵,孙奕之微微一眯眼,朝前方望去。
他们已过了齐国边城,此地已是鲁境,距离沂水之源不过百里。只是这百里之间,便有被齐国重兵屯围三座重城,眼下他们可以看到的,便是博城。
博城之外,却有一队人马,正列队相迎,为首朝他们一行迎来的,并非铁甲武士,而是一个身穿长袍高冠博雅的男子,面目俊雅,文质彬彬,唯有眉宇间的一抹英气,方能得见几分傲骨。
“能吟此《南山》者,世所罕有,子有今日得见,不胜欢喜!不知先生从何而来,又要往何处去?”
孙奕之看着他,双目湛然,异彩如电,缓缓走下牛车,不卑不亢地冲他一拱手,“子易随清风来,闻得孔师仁义,鲁邦之礼,前来拜会,今日得见子有,何其有幸!”
两人目光交汇之时,各自会心一笑,只是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何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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