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不能就这么算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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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逐利,取之重于权衡。

我的回报一定要大于付出,否则就是赔本买卖。

但当商人一定面对必赔的情况时,首要想到的,就是如何把损失降到最低。

吴建斌是不想让警方介入的,哪怕他知道魏凯在崂山分局的分量不轻,也不怀疑如果他们报警,魏凯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帮忙。

一百多万的损失,老吴不是亏不起。他甚至可以为了口碑,自己掏钱补上这个亏空而不是把债务理所当然地推给银行。

但是,如果报警了,进入侦破流程,吴建斌对警方能否破案本身就持怀疑态度。这种案子在全国几乎每天都会发生,能成功破掉的实在太少。

而且,一旦警方介入了,银行这边肯定会得到消息,这才是吴建斌最不想报警的主要原因。

跟杨瑞担心的一样,吴建斌也清楚如果萤火虫前期就出了这样的事故,会严重打击到银行的信心。一旦银行对他们没有信心,也势必会影响他们之间的合作。

在共享珠宝这个项目里,银行的参与是重要程度极高的一环。

若是没有银行,用户租用珠宝的手续就会很繁琐,且一旦共享珠宝陷入了,需要直接缴纳高额押金的境地,那么就跟一般的珠宝商对外租赁珠宝也就没了区别。

嗯……虽然银行加进来,用大额信用卡先行划转资金也可以算作是押金,但对客户来讲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一个是需要他自己直接掏钱,另外一个,则是别人先替他掏钱。

在潜意识里,就会让客户对押金的数额模糊化,从而更加容易促成交易。

这就好比去饭店吃饭,你自己掏钱跟别人请你吃,那感觉自然不同,尽管别人请了你,你一样也要回请,但至少这顿饭我吃的很开心不是么?

与其费劲去挽回那基本不太可能挽回的损失,还不如把精力放在提高征信查询力度上,把前期工作做的更加严谨一些,以此来杜绝这种事情再次发生的可能。

实际上吴建斌反而觉得, 这个时候出这种事,远比以后共享珠宝做大了之后再出要好的多。

一旦摊子铺的大了,出现的漏洞很有可能就堵不上了。

可是,杨瑞跟他的想法刚好相反。

平素里,杨瑞是个很随和的人,在做生意上也是一样。杨瑞不怕竞争,如果是正常的经营,因为我的管理不善,因为我的价格劣势,甚至服务不如人家,或者关系没有别人硬,在公平的不公平的竞争中败北,赔钱,杨瑞绝对认,且不会有任何话说。

输了就是输了。他也不是个输不起的人。

但是,你用卑劣的手段欺骗我,毫无底线地沾我的便宜,那就是他所不能容忍的。

吃亏可以,但凭什么让我吃哑巴亏?

他始终认为,对于这件事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那就是对犯罪的纵容。或许一百多万他们都没有看在眼里,但那就不是钱了?

如果萤火虫什么都不做,落在那些骗子严重,只能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

不打的一拳开,一定会有百拳来。

这次萤火虫不作为,自己掏钱堵窟窿,那么下次呢?再下次呢?难不成要次次都自己买单?就算萤火虫现在有钱了,也不是这么个败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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