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如此奇葩的诉讼方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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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保护伞,新闻媒体在很多情况下就可以横冲直闯,遇到事了,要么就拿曝光来威胁,要么就拿豁免权来维护自己。

不当得利!没想到还有这一点能巧妙地攻破掉他们的豁免权!

“这个小子,真不愧是能在欧洲杀进杀出的祁玉苒,脑袋瓜子转的不是一般的快,居然能想出这么一个限制我们的方法,”言副主编气得满屋踱步,语气中带着点佩服和愤怒,又或者说带着一点惧怕。

“祁玉苒的律师团队,居然诬陷我们的中娱八卦周刊是什么鬼广告印刷品,说我们违法在没有得到肖像权的上面,违规大量TN国际商务以及苏染染的广告,会让人误会在为中娱八卦周刊背书!所以中娱八卦周刊的印刷触及相关利益!违规利用他们做广告,所以是违法行为!”

周组长看着难掩焦虑的言副主编,眼睛瞪得比简直比铜铃还要大。

这个世界的法律条条框框并没有严苛地规定过“广告印刷品”和“新闻报道”的区别,而祁玉苒就狠在他将中娱八卦周刊关于他们那一条的新闻性给剥夺了。

说得详细点,所有的新闻都是依附在杂志,报纸或者一些媒介上面,新闻本身是没有盈利行为的,但是这些媒介都是能够通过广告费这些东西挣钱赚钱的。

那么,在炒作苏芬然新闻的时候,这种热度直接导致中娱八卦周刊以下属杂志单位的报刊杂志销量大增,非常多的广告商仿佛闻到腐肉的秃鹰出现。

这一系列的盈利行为,都是因为苏芬然和苏染染的名头出现的!

要知道豁免权仅仅是针对新闻报道自由,剥夺了新闻性,那么这些照片就会变成广告,就成了商业行为,那么报道自由的保护伞就微妙了……

除非中娱八卦周刊能证明关于苏染染的那一篇是新闻报道!

可是周组长能证明这是新闻报道吗?他心虚呀!

既然不能证明,那么这个采集了苏染染等人大量照片的杂志,反正每本杂志里面都有很多广告,祁玉苒完全有理由控告这是印刷品而不是杂志!

至于法律到底会判成“广告印刷品”和“新闻报道”?

周组长努力回想着接洽的每一份广告,最后差点没有哭出声来,那本杂志里面有满满当当的广告,如果真的追究起来,绝对是朝着祁玉苒有利的那方判。

一旦被认定……

祁玉苒就可以拿到“不当得利”的索赔,而这个索赔标准,算上这几天集团销量收入,以及名誉损失费……

那绝对是天文数字,百分之百能让这个集团破产!

那些集团的股东,还有社团的老大……

周组长浑身打了一个寒颤,根本不敢想下去!也许最好的结局是坐牢,要么会被沉到东京湾去!

天呐!

这到底是招惹了一个怎样的奇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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