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夺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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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饭桶!”

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中,唐利川见过的那个大胡子被一名身穿紫袍的中年汉子一巴掌甩在脸上,头重脚轻的侧行了数步,啪的一下撞碎了一桌子精美的美酒蔬果。

大胡子挨了一巴掌,脸上却没有任何不满的神情,只是诚惶诚恐、连滚带爬的爬到紫袍汉子的脚边,磕头请罪道:“无法灭杀林越是卑职之过,卑职甘领任何责罚。”

“饭桶!责罚你难道就能杀死林越吗?此人不死,他便能继承他死鬼老爹的‘金鳞城’,你说到手的城池从手中飞了,我是不是应该割下你的脑袋作为惩罚?”

紫袍汉子一脚踹在大胡子身上,怒气冲冲的骂道。

他口中的林越就是那个手持长剑保护老幼妇孺的年轻人,招惹一场兵祸还得从城池争夺说起。

此地的风土人情与唐利川以往所在的地方不同,此地乃是受皇室统治的地方。

麒麟帝国的统治之下,共有十大一等城池,它们都是人口超过数千万的大城,市面繁荣,人民安居乐业,能成为十大城主的人无一不是一方霸主,享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至高权力。

金鳞城就是十大城市之一,原城主林重山本是武将出身,一杆亮银枪打遍天下无敌手,西御蛮夷,东抗海贼,一生为麒麟帝国立下赫赫战功,终被赐予城主大位。

要知道,非皇亲国戚是没有资格成为十大城市的城主的,林重山却成功的打破了先列,成为了唯一一个外姓城主。

不久前,戎马一生的林重山病逝,帝国中不少人都盯着金鳞城这块肥肉,可是当初麒麟帝国上代天子颁布诏令,金鳞城由林家一脉“世袭罔替”,只要林重山还有后人在世,那么谁也不能从他手中抢走金鳞城。

林重山独子林越就成了无数人的眼中钉、肉中刺,非死不可。

“主上何必忧心,那林越就算侥幸存活,我们也不是没有机会啊。此人是天邈宗的弟子,而天邈宗又禁止门人参与宫廷之事……从身份上来说,他没有继承金鳞城的权力,碍于‘世袭罔替’的诏令,天子最多只是会让他参与夺城,而不会直接将金鳞城交予他手中。”

大胡子从地上爬起来,又恭恭敬敬的跪倒对方面前,他说出来的话不无道理,天邈宗乃是武修大派,从来不会参与麒麟帝国的事,双方互相井水不犯河水,只要成为此宗弟子,就要舍弃一切跟帝国有关的身份。

林越突然离开天邈宗,看来已经有所觉悟,决定继承家业,可是曾经抛弃过的身份,不会因为他离开天邈宗而立即恢复,按理说他没有继承的权力。

可是先皇的诏令又不得不遵守,那么只能用出折中的办法,让其他想争夺金鳞城主宰权的皇亲国戚们进行一场“夺城”之战,优胜者便是金鳞城城主。

“哼!你说的本王岂能不知?林越那厮是天邈宗的高徒,据说此人资质优异,幼年就被天邈宗高人看中收为徒弟,若真的能轻易取胜,本王还需要派你这饭桶前去灭了他?”

紫袍大汉怒骂一声,见大胡子瑟瑟发抖的低头不语,他怒气冲冲的一脚踹翻了身边的桌子,怒道:“张羽清那家伙竟敢擅离职守坏我好事,此事我必会在皇上面前参上一本,至于林越……你不是有个师兄是‘黑榜’之上赫赫有名的杀手吗?”

“卑职明白。”

大胡子匍匐在紫袍大汉面前,恭恭敬敬的应诺之后,倒退着离开了,只有紫袍大汉一人面色阴鹜,自言自语的冷声道:“金鳞城非落入本王掌握不可,任何阻拦本王的人,下场都只有死!”

山野之外大军驻扎之处,酒是烈酒,肉是大块的烤肉,颇具军旅豪爽的风格。

主帐中,唐利川与银甲大汉举杯畅饮,这银甲大汉正是被人记恨的张羽清,他乃是林重山大将军的旧部。

“此回多谢少侠仗义出手,若是将军之子有个三长两短,本人死后有何颜面去见老将军!请!”

张羽清端起酒杯又朝唐利川敬了一杯。

一饮而尽,唐利川只觉得心肺一阵火辣辣的感觉,说不出的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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