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1 / 2)
音乐版权是一个没有定数的东西,少到几千块,上到几十万都有,关键还是看音乐本身的质量。
经过几分钟的商量后,韩歌和郑云丰定下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授权费为一年48万元。
如今主要是受益于音乐收费制度的发展,现在音乐版权价格已经比以前高了。
若是以前音乐免费的时代,价格肯定要比现在低。
而且别人上线你的歌曲,其实也帮你的艺人宣传了,歌曲流传度广了,你的艺人身价也水涨船高。
这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并不能跟人死磕要求太多。
不过羊毛终究出在羊身上,这些钱主要还是要从用户身上转嫁过来的。
虽然试听免费,但下载还是要收费,单首0.3元。
按照这种方法计算,至少需要有160万名用户购买才收回成本。
如果本身已经是会员的话,这首歌是可以免费下载的,这一点会排除掉许多的正版用户。
一年时间160万的购买量……以这首歌的质量,郑云丰觉得应该是能回本。
退一步说,就算没能回本,想必一年下来也亏不了多少。
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的一个关键是用户流失问题。
假如一个使用微米音乐的用户,被朋友推荐了《樱花草》,结果他来微米搜索,发现没有这首歌。
那这名用户就会去使用有《樱花草》的音乐软件了,或许就因此造成了一名用户的流失。
就算没有流失,也为竞争对手增加了一名潜在用户。
一首现象级的歌曲流行起来之后,如果你的平台没有,就会为拥有这首歌的同行平台带来至少数万的新流量。
就这两天,后台已经检索到在微米平台上搜索“樱花草”的人有三万多了。
这还只是樱花草刚火起来的两天,一个月下来这个数字更加不可想象。
所以只要能谈好,他们肯定会尽量把这首作品拿下来。
哪怕依纸面上的数据看起来有点亏,但如果计算上潜在数据,其实肯定不亏。
之后郑云丰便将合同文档发到了韩歌邮箱。
他很急,毕竟越早上线越好啊!
韩歌也没有拖延,下了公交车后,在路边的打印社将合同打印出来,然后签上名,就近直接邮寄去了他们公司。
其中还有一份《樱花草》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合同。
韩歌就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反正等新专辑全面上线之后,他会全部署上自己的名字,现在签名也不影响了。
其实词曲作者如果不签名,这份合同还不能生效的,词曲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
哪怕是再大的娱乐公司签这种合同,也得征求到词曲作者的书面同意书才行。
之后韩歌和酷玩的负责人也打了个电话。
对方直入正题谈起了《樱花草》的授权问题,并没有问及林子幽后面发不发新专辑。
韩歌也没打算改价,同样以48万的价格给他们授权了《樱花草》的网络传播权。
做完这些之后,韩歌才正式开始去“物色对象”。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