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狼狈为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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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别放松警惕,咱大柜有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睛,咱们看不到的东西他可是能觉察。”刘麻子吩咐道。

鬼瞳中,地平线的尽头,出现了无数头狼,狼群黑压压一大片朝苏吉敖包方向走了过来,为首的一头可能是狼王,这家伙一身飘逸的白毛托在地上,眼中露出凶光,张着血盆大口正与自己四目相对。那大家伙可是不小,个头都赶上一头猛虎了。

那年头,马帮能弄到的家伙都是猎枪,猎枪射程有限。所以在草原上,无论是马帮还是牧民最怕的就是碰上狼群,狼群少则数十头,多则上千头。围住猎物不管牺牲多大也要得手。等狼群进入射程范围内,你再开枪的话,能击杀几头,但这些草原狼性情凶残至极,丝毫不顾及同伴的死伤,就不会被吓跑。它们会趁着你上子弹的功夫扑上来,瞬间把你撕碎。

狼群在首领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从地平线走了过来,它们也不着急,行动速度很慢,好像也在观察猎物的情况,然后分析战术。

两分钟过后,狼群逐渐散开,形成了一个扇子面阵势。好家伙……真是来者不善,放眼望去,简直一眼望不到边际,足有八九百头,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黑点包围了过来。吓的刘麻子脸都绿了。

“妈了个巴子的,我就知道肯定是碰上这畜生了,在大草原上,越是怕就越挨欺负,有啥大不了的!干!”云强有经验,在空旷无依的漠北,碰上狼群了,猎枪不管用。

他索性把双筒猎枪一扔,脱了碍事的蒙袍,光着膀子拽出了锋利的马刀,找了快石头,把半月形的马刀磨得锃亮。

咔嚓……咔嚓……咔嚓嚓……兄弟们做好战斗准备,把子弹压上枪膛,如临大敌一般不敢放松警惕。他们此行察哈尔长途跋涉上千里之遥,所以,带来的许多辎重,马背上驮着大包小包的不少。大伙把行李卸了下来,围着火堆搭起了简易掩体,把马儿拴好,架着枪瞄准远方正在靠近的那些黑点。

“嗯?那是什么东西?”马程峰咂舌说道。

“怎么了?”刘麻子问。

马程峰说头狼背上怎么好像驮着个活物?那东西白花花的,还在动弹呢。

“应该是狈,大伙当心,狈是狼群中的军事,他诡计多端,指不定想出什么馊主意对付咱们了,难怪狼群不愿轻易靠近。”刘麻子说。

自古都有狼狈为奸的说法。到了现代,人们一直以为这成语只不过是形容狼群中的头狼智慧的,世间根本就没有狈这种多智生物。其实不然,在我国许多古籍中不难发现狈的身影,狈往往出现在狼群之中,从没有单独活动的狈。狈跟狼是近亲,但又不是完全相同的物种。狈天生残疾,前腿长,后退短小,行动十分迟缓,不具备单独捕猎的能力。

但它天生多智,聪慧异常,相比之下,连狐狸的智慧都望尘莫及。它的诡计往往出人的意料之外。古时候,狼群捕猎,头狼身上必驮一只狈,当群狼靠蛮力无法捕捉猎物之时,狈就会给他们出谋划策。

捕捉到猎物后,都是狈先吃第一口,然后才是狼王。狈在狼群中的地位绝对高于狼王,是狼群的最高统治者。

“程峰,一会儿咱必须先把那头狈干死!它死了,狼群不足为惧。”云强手持马刀光着膀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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