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1 / 2)
万梅山庄之所以叫做万梅山庄,是因为庄中种植了上万株梅花。
一年中春夏秋冬四个季节, 只有冬天才有梅花绽放。
冬天的万梅山庄, 美到极致。
当马车载着叶孤城缓缓驶向万梅山庄, 就算是天上的仙人也忍不住撩开马车上的帘子,欣赏窗外的美景。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天上有晶莹的雪花飘落, 地上则有暗香传来。
就算是叶城主都在心中道,哪怕仅仅为了这漫山遍野的梅花走塞北一趟,也算是值了。
没错, 在经历了艰难的思想斗争之后, 他还是决定来到塞北。
毕竟他和西门吹雪快一年没有见过,以他们知己的身份, 一段时间内见一次论论道还是应该的, 更不要说叶孤城当时就操着宠辱不惊的人设,即使知道玉罗刹是西门吹雪爹却连惊讶的表情都没有露出来。
他又不是很繁忙,又没有什么大事, 如果真的随便找个借口推辞了对剑客来说非常珍贵的论道机会, 不就是打自己的脸吗?
逼格的王冠会从头上掉下来。
所以即使叶孤城心里猫爪似的, 也同意了西门吹雪的邀约。
他还有个小心思,既然西门吹雪是玉罗刹的儿子, 那岂不是对他的境界会很了解?
叶孤城想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是能从与西门吹雪的对话中得知一下玉罗刹现在的境界就更好了。
谁叫大宗师与破碎虚空之间的距离有那么——————————大。
更不要说叶孤城很了解西门吹雪的性格,想到对方当时谈到玉罗刹时漆黑的脸色,就知道他和他爹的关系一定不是很好, 既然关系不是很好西门吹雪会让玉罗刹进万梅山庄?他看很危险。
那男人应该呆在西域,而不是在塞北。
这么想,叶城主心里有底气多了。
西门吹雪在万梅山庄门口迎接叶孤城。
因为来的是白云城主,无论他以怎样的礼仪相待都不为过。
这世界上,唯一值得西门吹雪出门迎接的只有叶孤城。
天寒地冻,半空中飘着大雪,就算是西门吹雪都不能穿着单衣在雪地中静立。
他身上披了一件雪白的大氅,估计是上好的白狐皮一块块拼接而成,由手艺最好的绣娘采制而成,看不出丁点儿拼接的痕迹。
西门吹雪站在雪地中,似乎与天地之间的白色融为一体。
叶孤城不由在心中为西门吹雪打call。
瞧这相似的品味,连冬天披的大氅都一模一样。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雪白的毛皮太少了,除了兔子就是白狐,以价格来看,白狐比雪兔昂贵多了。
所以白云城的下属为叶城主准备的也是白狐皮制的大氅。
毛根根分明,就没有一点杂色。
为了方便城主冬天更换,一口气做了十件,今年冬天白云城拿到的顶级雪狐皮都进了城主的宅邸。
叶孤城:……
白云城众:哎嘿,很骄傲了。
马车停下,车轱辘在雪地中压出两道分明的痕迹,叶孤城远远的就下车,一步一步走到西门吹雪面前,以表示他对西门吹雪的尊敬。
顶尖剑客与顶尖剑客之间,也是需要互相尊敬的。
因为对方值得最高的礼仪。
西门吹雪颔首道:“叶城主。”
叶孤城回礼道:“西门庄主。”
一切尽在不言中。
顶尖剑客之间的交流不需要言语,他们还有眼神,还有心灵感应!
万梅山庄的门缓缓打开,又再度缓缓合上。
山庄中的景色比外面还要美,因为整座万梅山庄中只种了一种花,那就是高洁的梅花。
等到春夏秋,恐怕山庄中会显得冷冷清清,但是现在是冬天,所以无论走到那里,都有一股梅香萦绕在鼻尖。
叶孤城终于知道西门吹雪身上的冷梅香气是怎么回事,一定是熏了无数个冬天,就自然而然沾染上的。
西门吹雪身上的衣服时白的,雪是白的,就连梅花也是白的,唯有淡淡的幽香萦绕在鼻尖。
所谓的“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莫过于此?
叶孤城不由感叹,如此看来,塞北似乎也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因为塞北有万梅山庄。
雪越下越大,但是离温暖的宅邸还有一段距离,西门吹雪便撑开拿在手上的伞。
他的伞是黑色的大油纸扇,这恐怕是他身上唯一与白色相对的颜色。
见身侧的叶孤城并没有拿伞,便将手上的大伞往叶城主那里倾斜一点。
岚风:!!!
朗月:!!!
也是非常生气了。
岚风立刻将自己手上为了叶城主准备的伞撑开,匆匆从身后跟上,甚至还刻意将手中的伞将西门吹雪手上的伞灵巧地撇开,试图为叶城主撑开一片天。
她的举动并不失礼,唯一的问题就是,岚风的身高与叶孤城并不相匹配,如果想为叶城主大伞必须将大伞高高举起。
叶孤城接过她手中的伞,让一个姑娘家的为自己撑伞,他的排场还没有这么大。
他对西门吹雪微微颔首道:“我用这个就好。”
就算伞再大,两个男人挤在同样一把伞下也实在是太拥挤了,更不要说他和西门吹雪都是非常高挑的身材。
西门吹雪目不斜视,将伞往自己的方向再度倾斜。
两把伞绽放在雪中。
“咚咚咚——咚咚咚——”
拍门声从两人身后传来。
叶孤城的脚步先是一顿,声音这么大,好像是从万梅山庄的门口传来的?
万梅山庄是一个山庄,中间是亭台楼阁,外面却有围墙与气派的大门,门好像是实木制的,但其硬度又堪比青铜,这样一扇大门竟然能被敲得如同房门一般响亮,也是很少见的。
也所幸他们离得并不是很远,敲门声听得十分清楚。
西门吹雪道:“不用管。”
语气似乎很熟稔,好像习惯了这种敲门方式。
叶孤城道:“陆小凤?”
一瞬间福至心灵,跑万梅山庄能熟悉成这样,又有本事敲大木门的,似乎也只有陆小凤了。
特别西门吹雪还没有炸。
果然西门吹雪点头道:“没错。”
并不需要有人给他开门,陆小凤显然只是象征性地敲敲,发现没有人理他就自己轻功一运,翻过围墙跳了进来,眼见着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停下了脚步,还挥着手臂大声道:“西门吹雪!叶孤城!”
他身上披着大红色的披风,整个人画风和两位顶尖剑客非常不一样,就好像是一团火。
西门吹雪冷笑道:“进门如此声势浩大,也只有你一个。”
陆小凤摸摸自己眉毛似的胡子,他现在可宝贝自己的胡子了。
西门吹雪道:“你不请自来有事做什么。”
陆小凤道:“做我平日不请自来的事。”
塞北的冬天如此寒冷,怎么能没有几壶好酒助兴?
在陆小凤知道的酒之中,没有什么地方的酒能比万梅山庄自酿得好酒更让他垂涎。
重若泰山,轻若鸿毛。
这世界上既然有泰山剑,又怎么会没有轻鸿剑?
他们在剑谱上的排名也仅仅地挨在一起,泰山剑排名第十三,轻鸿剑排名第十二。
但比起剑谱上其他人,轻鸿剑却要惹人注目许多。
因为轻鸿剑是一个女人,一个很清秀的女人。
身为剑谱排名前二十位中唯一一个女子,轻鸿剑所受到的关注度比其他人都要大很多。
因为在江湖上,即使有很多成名女侠,那些女侠的实力却很少能超过男人,原本女中豪杰第一应该是公孙兰,但是等到她死了,接下来的名人可能就是轻鸿剑,什么四大母老虎,或者是其他聪明又美丽的女侠,比起轻鸿剑的江湖地位还要低一些。
虽然那些女人很美,武功也并不弱,但也没有突破男女有别的桎梏,实力只是在女人之间被称道。
但是轻鸿剑的名声却不一样。
她是实打实用手上的剑证明过来的。
轻鸿剑与泰山剑是一对姐弟。
明明是同样的父亲同样的母亲生的,但两个人却长得十分不一样,泰山剑皮肤黝黑,身材高壮,这世界上大概很少有人能比他更高大,更强壮。
但是轻鸿剑却很不一样,都说是轻若鸿毛,她本人也长得十分细巧,就如同春日在河边飘荡的柳枝。
如果她想,或许也能如同赵飞燕般来一出掌上舞。
她的人也很白净,皮肤白白的,五官柔柔的,放在外面定然以为是哪家细巧的小娘子。
唯一的不同,就是腰上细细长长的剑,剑上已经染了不知道多少人的血。
像她这样的女人,定然是会为了自己的武功而骄傲的,一个女人,如果想在重男轻女的江湖上在剑谱上有一席之地,所要付出的努力,是男人的不知道多少倍。
甚至,她的实力可能不仅仅是在第十二位,而是在更高的位置,但是因为重男轻女,她的排名被降低了。
但现在,轻鸿剑不仅不骄傲,她还很惊恐,身下的白马在飞奔,身上只有一件保暖的斗篷,将她与纷飞的大雪隔离。
再快些,再快些。
她心中只有这个念头。
轻鸿剑知道,如果自己的速度不够快,结果只有一个。
那就是死。
她与泰山剑是姐弟,而且是感情很好的姐弟。
他们两又都是剑客,而且是在剑谱上排名很接近的剑客。
这两条叠加在一起,就得出一个结论。
剑鬼与泰山剑的对决,她是肯定会去的。
毫不夸张地说,在那日围观的人中,轻鸿剑是实力最强劲的一个,又因为她和泰山剑是姐弟,两人之间存在奇妙的感应。
泰山剑的恐惧,他的愤怒,他的怨恨,轻鸿剑都能感觉到。
所以,她也知道了一件事。
那个剑鬼的实力很高强,世上或许只有西门吹雪叶孤城那等级的高手可以与他相提并论。
知道实力差距有这么大,还贸贸然上去报仇,接受对方的挑战,是非常愚蠢的举动,如果轻鸿剑真的想要为自己的弟弟报仇,就要另辟蹊径。
更不要说她自己就是对方的下一个目标。
所以她要做的事情有两件,保住自己的命,以及为她的弟弟报仇。
她想到了找西门吹雪。
但轻鸿剑与西门吹雪并没有什么关系,对方凭什么会帮她?
这是一个豪赌。
她作为赌注的是对方对顶尖高手的兴趣。
轻鸿剑知道,像西门吹雪那样的高手,定然是寂寞,并且缺少对手的。
如果能给他找到一个能够酣畅淋漓对决的高手,对方一定不会拒绝。
想要保住自己的命,只能钻空子。
风越来越大,吹在脸上,如同刀子在如花似玉的白嫩脸蛋上剜肉。
雪也越来越大,落在她的斗篷上,人似乎都成了雪人。
但是轻鸿剑不在乎,她只希望□□的马儿快一点,再快一点。
她要在晚上之前,赶到万梅山庄。
因为世人都知道,西门吹雪在太阳落山之后,是不见客的。
在寒冷的冬天,喝一碗热酒,是很令人心旷神怡的一件事。
你的身体,甚至头脑,在冰天雪地中已经冻得僵硬,无法思考,这时在温暖的,烧着火的屋子里,喝上一碗热酒,从胃部开始,四肢百骸都感受到了温暖。
西门吹雪人虽然冷,但他所住的宅邸却一点也不冷,想想也是,玉罗刹怎么可能让自家宝贝儿子冷到,冻到。
偌大的宅邸都有地龙在烧,只要进屋子,便能感受到春天的暖意。
屋外,在雪白的单衣外一件白狐毛大氅足以。
屋内,只需要穿一件单衣。
当你走进房间内,就好像进入了百花齐放的春天。
陆小凤用海碗装酒,等他喝完之后更是夸张地张开四肢说一声舒服。
身体中流淌着暖洋洋的热意,或许是他的血液在血管中崩腾。
陆小凤道:“舒服!”
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只慵懒的猫。
猫这种动物虽然不是特别害怕寒冷,但绝对喜欢温暖,陆小凤的女人很多,其中不乏养猫的,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一只被唤作“狸奴”的狸花猫,被养得身体滚圆,但是在冬天,却还是喜欢窝在火炉边上,将自己卷成一团。
叶孤城不喝酒,所以他手上只有热茶,冷眼瞧着陆小凤道:“你来,就是为了酒?”
陆小凤微笑道:“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陆小凤道:“万梅山庄的酒,是我喝过最好的酒。”
他又调笑道:“只不过西门这两年越发小气,藏酒的功夫也越来越好。”
西门吹雪冷笑道:“不收起来,难道还让你喝光不成。”
陆小凤的鼻子就好像是狗鼻子,而且专对美酒有效,无论将酒坛子埋在多深的地底,他都能给挖出来。
也真是托陆小凤的福,西门吹雪终于对自己的酒上了心。
他虽然不常喝酒,但偶尔也是会品品美酒的,西门吹雪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他并不像叶孤城那样滴酒不沾。
如此可见,就算是剑客与剑客之间,都有区别。
陆小凤道:“叶城主不喝酒真是人生一大憾事。”
叶孤城稳稳地端着茶杯,热意通过杯壁探出,深入皮肤深处。
这热度对他来说,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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