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审计法》(1 / 2)
“同志们,现在开会,有请胡区长给大家传达市政府关于宣传学习《审计法》的文件会议精神,大家鼓掌欢迎。”
掌声并不激烈,有几个喜欢头顶达摩克里斯神剑的,不过还是得有点气氛,肖建军就很认真地拍了巴掌。
“同志们,1995年1月1日,是一个值得历史记载的日子!因为,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华国的第一部《审计法》正式开始实施了。这是历史性的庄严时刻!”
“《审计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年8月31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具有着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审计法》是指导审计工作的基本法,它的出台意义重大,功在长远。《审计法》从起草到出台,可谓好事多磨,其间,历经四载,易稿数十遍。《审计法》是一部具有华国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加强国家审计监督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国家法律。”
几乎每一年都有几个“划时代”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大事,大家已经逐渐习惯了。前面的几句已过,大家坐直的腰板开始转变成自由式,没有来得及打招呼的,开始用手,用眼神交流,偶尔还有发射洲际导弹的,“噌”的一声,一根香烟精确制导直落在对方手里。
肖建军也不失时机和几个关系不错的点头示意。
胡区长咳嗽了一声,会场略略安静了一下。
声音突然响亮:“审计机关有权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报送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会场掉根针都可以听到。
这绝对不是宣传《审计法》!
这是要拿人!
全场正襟危坐,果然下面一条一条,都切中要害。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采取该项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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