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 告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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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灿清的喷绘公司现在连轴转,每个月真有十好几万的毛利,这就是独门生意,要不是材料因为距离沿海一带远了点有点贵,利润还会更高,可这笔钱,基本就是陆文龙家的生活来源了。

弟兄们那边的钱,陆文龙是真的没有去拿过一分,但是在汤灿清的钱开始蓄起来以后,陆文龙就按照维克托的指点开始用这些大家的钱去成立公司。

这真的是个风起云涌的年代,那位曾经在亚运会上跟陆文龙握过手的领导人一年前刚刚到华国的南面走了一遭,强调了国家发展经济的理论,而国家也出台了两个指导性的文件,都是关于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规范意见。

这就是陆成凡这样的早期下海经商者的尚方宝剑,在全国各地地方政府都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意识到可以募股做生意了。

募股这种事情其实在华国是古来有之,江浙东南一带更是在民间非常风行,但是在这两个文件出台以前,这些叫做抬会之类说法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是扰乱金融秩序的大罪,在那个年代,是有性命之忧的,所以陆文龙去咨询了袁哲以后,袁哲也很有兴趣的看着他操作,甚至不厌其烦的跟着他一起去跑那些工商税务部门,了解国家部门对于这些政策法规的理解程度以及实务操作,对他来说,这就足以写一大篇论文了。

这个时候,陆文龙才真的用上了募股这个概念。

因为这时候成立公司,是没有小公司一说的,只有大公司,只有集团型几千万元资产的大公司,一般个人是没有资格申请成立公司,必须要挂靠或者承包才能形成主体。

挂靠?陆文龙这土包子有些拧不过脑子,听说要在别人管理下搞什么就一个劲摇头,觉得会被人家套住。袁哲就给他出了一个招儿,直接去承包了一家要分离的实业公司然后转制,也就是在这个所谓的股份责任制文件出台以前的皮包公司,手续齐全的那种。拿过来以后再自己改制,改成所谓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为那个皮包公司之前就有个虚假的几百万资本金摆在那里,所以陆文龙拿过来以后,硬是靠着自己的名声去主动到工商税务单位谈,再加上袁哲从法律法规方面给他找了点关系,就转到了自己名下。成立了一家叫做雨田的股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己是董事长兼法人,汤灿清是总经理,袁哲是法律顾问,除此之外什么都是空壳子。

然后才就在这块牌子之下,把所有弟兄们做的事情挨个挂靠成营业部、生产厂、经营部、招待所之类的名义,全都归到这个雨田集团的下面!

这个过程其实说简单一点,就是把所有的产业都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的全部收纳到陆文龙的名下。无意间就形成了一个表面上看起来价值过千万的空壳子,实际上林林总总每个月能产生几十万毛利的真实集团。

看起来这个几十万在这个年代很多?

其实不是的,这可是有两三百个年轻人的团伙。这么一分拆下来看,就是个利润并不算很高的经济体,一个几十人的街道工厂经营得当也能有这个数儿的,但是这帮人比较特殊的就是大多数人是只有生活费,收入极低的甚至没有的,所以那个月利润看起来才会比较吓人。

袁哲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一眼就发现了问题所在:“你这是在剥削!你最底层的弟兄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没有,只是跟着吃住,你这完全违背了经济原则!”

陆文龙才不怕被扣这么大的帽子:“剥削?他们是我弟兄的小崽子,我们供他们吃喝。做事的时候就该做事,有吃有喝就够了,你去问问他们觉得带劲不?我说就是你们这些书生找来这么多理由让人心不足蛇吞象!”活脱脱的有种封建制度上层建筑的口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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