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 / 2)
林杰坐在一艘粗制滥造的实木舢板上,身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
他手里拿着根鱼竿,船上还左右插着一些,眼睛直直的盯着鱼漂,显得全神贯注。
这是一处入海口,而旁边鳞次栉比的渔船之上,大多是跟他同样动作的人。
倒不是因为这地方是什么垂钓胜地,事实上在几天之前,这里除了偶尔路过的渔民,几乎没有什么人迹。
现在这么热闹的原因,是因为就在几天前,有人在这儿钓到了一条黄唇鱼。
作为位列世界九大珍稀鱼类中唯一产自华夏的品种,这条鱼当场就被一个游玩路过的富商收走,据说那走运的渔民最后得了二十几万,回家后直接买了辆奥迪a7。
这事情流传很广,甚至还上了门户新闻的头条,结果便导致了附近的海岸小镇一个不差的陷入了垂钓和捕捞的狂热之中。
所有人心里都存着个念头——海里自然不可能只有一条黄唇鱼,这种天降富贵的事情,别人能走运,老子怎么就不能了?
而作为从小在海边长大的孩子,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林杰自然也动心了。
虽然他的鱼竿是自制的,鱼饵是找人匀的,甚至连身下这破破烂烂的舢板都是借的,但这并不能妨碍他对于横财的高涨热情。
可惜的是,这一连出海了两三天,危险先不说,连半点黄唇鱼的影子都没看到,实在是让他有些泄气。
哎,往常闲下来到这里垂钓,多少还能有一两条石斑换换小钱。今天也不知道是不是人多吓跑了鱼群,除了些小鱼小虾,稍微昂贵点的鱼一条都没看到。
想到这,他叹了口气,正打算放弃离开,水面上的鱼漂突然一坠。
鱼竿上顿时传来一阵拉扯感,林杰愣了下,赶紧站起来收线。
“哗啦!”一声响,一道银灰色的影子窜了出来。
林杰拉起来一看,却是兴奋伴着吃惊。
这是一条澳洲银鲈,顾名思义,这种鱼在澳大利亚算是久负盛名,曾被认为是最好的淡水类垂钓和食用鱼。
是的,林杰吃惊的地方就在于此,这是一条淡水鱼。
如果说是有人不远千里买了条澳洲银鲈回来放生,虽然有些无厘头但也不无可能,可一条淡水鱼在海里活得好好的,却是林杰怎么也想不明白的问题。
不应该啊?
南海市有着庞大的水产市场,来自全世界的鱼类都会定期出现在卖场上。林杰就曾经偶然看到过澳洲银鲈的价格,平均在四五十块钱一斤的样子,野生的更贵,手上这条看起来怎么也得卖个两百来块。
虽然跟黄唇鱼不是一个档次,但对于他来说,两百来块省着点已经是一个多星期的花销了。
他仔细的观察了下,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后,不禁更加纠结起来。
......算了,又不是死掉有毒的东西,我干嘛去关心它哪来的?只要能卖钱不就行了?
想到这,他见时间差不多了,没在去想这些有的没的,划着舢板返回了小镇。
南海市附近大多是这种村落式的小镇结构,春夏捕鱼为生,秋冬季兼职旅游行业,有的做饮食,有的做住宿。林杰所在的镇子,就是其中之一。
他很快来到镇上的一家海鲜餐馆门口。
“李叔,你看我钓着什么了?”林杰瞧见店里坐在吧台后的中年人,咧了咧嘴,有些炫耀的抬了抬手里装鱼的水桶,开口道:“澳洲银鲈!嘿嘿,没想到吧?”
面相也就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抬头看了一眼,脸上却是一副疲惫心焦的模样,略显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李叔,你这是......怎么了?”林杰有些愣神,在他的印象里,这个中年汉子一直是个坚强稳重的男人,像此刻这样心神不宁,他还是第一次看见。
“小杰啊,叔改天给你另介绍个收鱼的馆子。”中年人叹了口气,摇摇头道:“我家这店,马上就要关停了。”
“啊?这,这好好的,为什么突然要停业?”林杰有些吃惊,李叔的店虽然不算异常火爆,但靠着络绎不绝的游客和实打实的手艺,生意一直都挺好。此刻突然得知他竟然萌生了这种想法,实在是有些反应不过来。
李向华苦笑一声:“还能是为什么,那金碧辉煌度假酒店今天已经叫人来摆明了车马,我要是再不搬走,留下来也是自讨苦吃。”
金碧辉煌?林杰嘀咕了下,就听着李叔开始讲起其中的因由来。
金碧辉煌度假酒店是半年前入驻的小镇,牵头的听说是南海市里出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伙人仗着自己财力雄厚又黑白通吃,平日里一直在用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打压其他特色餐馆,以期一家独大。
从几个月之前开始,就有不少做特色菜的小餐馆陆续倒闭,李叔的店也是因为口碑尚可,才勉强支撑了下来。
可惜好景不长,最近眼看目的就要达到,这伙人更加变本加厉,不但经常派些流氓地痞来店里吃霸王餐、骚扰顾客,甚至还暗中敲打镇上所有的海鲜商贩,严禁他们给包括李叔家的店在内的小餐馆进货,否则就要打压报复。
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户小餐馆进货量本就不大,商贩们也就做个薄利多销,自然不愿意为此得罪金碧辉煌这种庞然大物。这样一来二去,餐馆经营不下去也是理所当然的。
林杰听到这里,心里不忿,开口道:“李叔,您先别急,我们店里也要不了多少生鲜,这样,以后每天我都去钓上些回来,就算不够,也差不多的。”
他这话发自肺腑,是打心眼里要想替李向华解决这麻烦。
自从五年前爷爷去世开始,作为父亲的战友,李向华就将林杰接到了家里,五年来,吃穿用度从没少过,还一直供他读完了大学,这份恩情,就是过世的父母,都不曾给过他。
林杰大学毕业后放弃好工作,选择回到店里,就是为了报恩。如今李向华一家人有难,他自然不可能袖手旁观。
“哎,再说吧。”李向华显然对林杰的提议没抱太大希望,叹了口气,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又恢复了那副心烦意乱的模样。
林杰见状,知道光劝是没用了,也没多说什么,拿着鱼就进了厨房。
他左右看了下,后厨的水柜里还剩着海鲜鱼类,应付今天的生意估计没多大问题,不过明天可能就不好说了。
正准备把桶里的澳洲银鲈也放进去,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带着哭腔的人声。
“爸,那些人,那些人太过分了。”穿着一身连衣裙的女孩从门口跑进来,眼眶红红的,整个人显得很是委屈:“我拿着钱去找他们买东西,他们却睁着眼睛说瞎话......我明明看见还有的!”
李向华听着自己女儿李柔柔的话,叹了口气,拍拍她的肩膀没有说话。
林杰在厨房里听到声音,心下着紧,手里鱼都忘了放,提着就跑出来,问道:“小柔,难过了,你去其他地方问过吗?”
“林杰哥,你回来了?”李柔柔吸了吸鼻子,似乎不想被林杰看见自己花脸的模样,抹了抹眼眶道:“三个批发市场我都走遍了,除了些不值钱的小鱼小虾,每个人都是一样的说法。”
林杰心里一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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