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长剑随身(1 / 2)
路鱼是一直喜欢到处走走,林云这是知道的,但却也不知道有什么意义。
买了几件衣物,林云便回到了麦当劳那里,想必丁仪也已经填饱肚子了,看来她没有猜错,丁仪已经等在了门口。
显然易见,一路走来,在丁仪心中,对于林云的观感提升了好几层,看来还有些后悔,应该要去一个高档的餐厅去的。
“先走吧,球状闪电可是一个很难搞的东西。”见到林云来,丁仪开口说道,不显得急促,甚至隐隐带着绅士的风范。
他又有点后悔为什么没有穿好点的衣服来。
“先走吧。”
林云点了点头。
令人可怜,她除了武器之外,又怎么会喜欢上别的呢?
但是,如果她没有全身心的投入武器之内,想必也不会绽放出闪亮的辉芒,厌恶者更厌,喜欢者更喜。
他们向着门外走去,丁仪已经开始说着对于球状闪电的猜测,就像是一只雄孔雀在展露自己引以为傲,也的确美丽非常的尾羽。
林云带着淡淡的笑,接连不断地点头。
一阵枪声响了起来。
没有丝毫犹豫,丁仪直接往着某个阴影角落当中窜去,同时呼喊着林云一起过来,林云再次笑了笑,便奔跑向了枪声发出的地方。
丁仪没有跟过去,对于他来说,真理摆在一切之前,在没有得到真理之前,他会非常的珍惜自己的生命。
很难以想象,在这首都当中,居然有着持枪匪徒的存在,并且很恰好的在路鱼来到这里的时候,发生了恐怖事件、
林云心有所感。
一个转角,她停了下来,拿出一块镜子,偏折向着看不见的转角一面,不出所料,路鱼被一个匪首抓了起来,当做人质,和这个大型商场内驻扎的警察对持。
并不仅仅是路鱼一人当着人质,还有着一个小孩子,被歹徒抱着,一个仿佛是父亲的人跪倒在地上,向着歹徒哀求。
林云不忍心往下看,所以闭上了眼。
哪怕是一个军人,在平常的时候也不会拥有枪械,审核的很严格。
两三秒之后。
喧嚣一下子寂静了下来。
踏踏踏!
一个人在走近。
林云张开眼,看着镜子里显现的画面,发现一个红衣人正在不断的走近。她手飞快的伸向胸口处一个剑型别针,将其取了下来,这是用最新型的纳米材料所做,能够轻易的划开钢铁,虽然小巧,但是也能够便利的杀人。
“是我。”
一个没有人类感情的声音响起,她立刻放下了纳米小剑,起身走过了转角。
不止是月白色的道袍,路鱼全身都被鲜血染红,唯有手中的一把寒光凌厉的长剑依旧一尘不染,闪烁着华光,一下子就吸引了眼睛。
在他的身后,数具尸体倒在了血泊当中。
太上的神情依然没有一丝变化。
太上随身携带着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