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来杀(1 / 2)
见安氏神色有异,李致关心地问道:“娘?你怎么了?”
安氏却转过身,抓住李静淑的手,道:“静淑,静淑你知道今日,娘看到谁了吗?”
李静淑反握住安氏的手:“娘,你说。”
安氏眼中出现了回忆的神色,面上有些呆呆的:“今天,我见到工部员外郎云家的嫡长女云秀了。”
实际上,安氏一开始看到云家的嫡长女云秀的时候,她并没有认出来。
那位叫云秀的官家嫡女,出身与李静淑相仿,年纪也与李静淑相同。因为云家老爷与李宣明同是工部员外郎,每日当差都是一起的,所以在官家摆宴席的时候,安氏曾数次见过那位云秀姑娘。
安氏今日看到云秀的时候,云秀面色青黄,身形消瘦,身上穿着的锦衣绣花裙破了好几大洞。她身上满是尘土杂草,整个人就如同沦落街头的乞儿一般。
那时候,云秀正死命拉着一个穿着旧布衣的农女,云秀掏出身上的一支朱钗,想要换取那粗手粗脚的农女手中的一块腊肉。
一支上好的朱钗换一块筷子大小的腊肉。
云秀无论如何都要换,看着腊肉的眼神就宛如一只饿狠了的狼,而那农女则在迟疑。
就在那农女迟疑的片刻间,那农女的母亲走过来,拽走了布衣的农女。
农女离开的时候,安氏这才看清了云秀的面目,认出了她。
云秀眼中又是屈辱又是委屈,她一手死死攥着自己的朱钗,哽咽道:“你们算什么东西!你们算什么东西!你们不过就是种田的平民!等!等我到了金林城!我贵为官家千金,我要什么没有!”
云秀那透着屈辱又灰败的眼神,仿佛一瞬间惊醒了一直浑浑噩噩的安氏。
若是她的静淑不会武功,若是当初没有李静静提议买的粮食,若是此时他们李家没有刘晋和列落的帮助,她身为高高在上的官家夫人,难道……也会像云秀一样,沦落到向低贱的农女求一块肉而不得?!
此时,安氏看着李静淑,眼中有些不安,道:“静淑,云秀她过得不好,很不好。”
李静淑不以为意,道:“娘,没事的。有我在,我们不会过得很不好的。”
安氏似是被李静淑安慰了,她低下头,接过小朝递过来的肉,吃了下去。
狼肉的气味很重,烤肉又只有盐这一味调料,纵使烤得熟透,味道也实在不怎么样。
当然,对于好几日没有尝过荤腥的平民百姓而言,狼肉也是香香的烤肉。
可对安氏而言,这狼肉是真的不好吃!尤其是比起往日在京城中尝过的美食,这狼肉真的难吃得不得了。
安氏一边忍住喉咙的不适,忍住心里的不适,一口一口咬下狼肉,味同嚼蜡。她的眼睛却转到了李灵身上。
安氏在心中暗暗道:不!绝不会如此!她绝不会沦落到如那云秀的地步!
她的父母大哥都去了,她已经受了这么多的苦楚,她决不能再这样下去!她的静淑,就应该嫁进东宫。等静淑见了东宫太子,静淑这么出色,太子殿下一定会喜欢静淑,远胜过这个李静静。
到时候,她们李家人,就可以进入迁都大军的前头,到时候,她就不必再受苦了!
经历父母亲人亡故的打击,经历了现实的刺激,安氏心中,那个让李静淑取代李静静的念头,在被突如其来的末日打断之后,再一次死灰复燃。
……
迁都大军有着几日的休息时间,不少人都在山林中搭起了简易的木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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