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惊惧的虎子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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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推移,罗峰踏遍了申城的每一个地方,可渐渐的,他发现,他搜不到鬼了,甚至有时候一天才搜索到一两只。

“这样下去可不行。”罗峰眉头皱起。

人死后鬼魂能在停留七日,这被称之为头七,头七过后,鬼魂要么消散,要么消失,罗峰猜测,那些消失的鬼魂很可能进入阴曹地府了。

因此,他想要搜索更多的鬼魂,只能去另外一个地方。

沪城是个国际大都市,常驻人口超过两千万,罗峰原本想在家多待两天,现在看来,只能尽早动身了。

这天早上,罗峰刚起床,罗母就已经在厨房里忙活。

“儿子,你先洗漱,吃完饭我陪你去买两件衣服。”罗母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

听到这话,罗峰一怔,紧接着心里流过一道暖流,可怜天下父母心啊!看着老妈身上那件已经洗得发白的短袖夏衫,罗峰心里有些发赌。

她不想让自己的儿子到另外一个城市还穿得破破烂烂,她不愿意儿子被别的同学瞧不起。

总是把最好的留给自己的子女,这就是母亲!

饭桌上,罗峰放下碗筷,从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妈,昨天我陪邵宇去玉双路的时候顺道买了个小玩意,赚了不少钱。”

罗峰支支吾吾,半天才说话。

“赚了多少?”罗母不以为意的道。

“二十万。”这个数字罗峰想了很久,如果一下子拿出300万,罗母肯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到时候他怎么解释?

“哦,嗯?你说多少?”罗母原本不以为意的声音突然拔高。

“二十万。”罗峰重复,紧接着他解释道:“邵宇一直说他想买块玉,昨天我就陪他去了,那个东西是我在地摊上买的,花了50块钱,后来邵宇的一个叔叔说很值钱,当场就开了价格,我就把它卖了。”

罗峰说这话的时候一直小心翼翼的盯着罗母。

“那个东西长什么样?”罗母问。

“是一只玉蚂蚱,有大拇指那么大,通体血红…;…;”罗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尽情描述。

罗母听后,嘴里吐出两个字:“亏了。”

“啊?”罗峰大惊异,他哪里知道什么玉蚂蚱,全是他编的,目的只是为了给那笔钱找一个合适的来源而已,不过看老妈并没有怀疑,心里顿时放下心来。

步行街,是申城最繁华的地带,这里高楼林立,很多服装品牌在这儿都能看见,因为怀揣着二十万,所以罗母连带着他逛了好几个品牌男装店,出来的时候,他手里已经提着好几个袋子了。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不得不说,品牌服装卖得那么贵还是有道理的,至少罗峰穿上后感觉自己的颜值提升了不少。

当看到一家女装店的时候,罗峰开口道:“妈,你很久没买过衣服了,咱们进去看看。”

罗母拗不过,只好跟着他,事实上,她也确实很久没添过新衣了。

这里的服务员素质很好,并没有因为两人穿着朴素就看不起他们。

服务员拿了两件外套,罗母换上后感觉眼前一亮。

老妈的身材很好,尽管这些年她因为辛勤劳动手上布满了老茧,但散发出来的气质却是掩饰不住。

罗峰深深看了老妈一眼,她绝不是什么普通人家出来的,只是老妈不说,他也没有办法。

“服务员,把这两件衣服都包上。”罗峰开口。

罗母看了一眼标签上的价格,连忙阻止,“儿子,不用了,妈还有衣服穿,就不浪费这个钱了。”

“包上吧!”罗峰微微一笑,转过头去对着服务员道。

事已至此,罗母也没有多劝,看得出来,她非常喜欢那件衣服。

“这衣服我要了。”就在这时,旁边突然伸出一只手,一把抓过那两件衣服。

罗峰一怔,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变故,他转过头,看见来人,眼里冒出一丝怒火。

“戴小雅,你什么意思?”罗峰沉声道。

这人是罗峰的同班同学,之前班上吃散伙饭的时候就是她想搭邵宇的车,叫罗峰滚下去。

对于这种自以为是的野蛮女子,罗峰向来没什么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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