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掌控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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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美元绝对是一笔大数目,即使是以目前新创业电子的日进斗金的业绩,但想要拿出这么一大笔现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好在新创业系在众多的银行系统中的信用评级极高,也比较容易获得大额的贷款。信用额度,也正是应该用着这个关键的时候。

在谈成了赎回新创业日本分公司的价钱之后,林棋既以新创业电子(香港)集团公司、新飞电子、新创业出版集团多家公司的名义向汇丰、中银、高盛、花旗、渣打等等银行团申请总额3亿美元的信用贷款,用于支付30%股权款项。

另外2亿美元现金则是林棋以新创业出版集团公司的3900万股股权作为抵押,私人借贷2亿美元,购买新创业日本分公司的股权。

虽然,上市股票质押,存在这么一点不稳定性的风险,比如,股价暴跌,跌破40港元以下,他又筹集不到资金或者股份去增加质押金额,贷款的银行有权利抛售质押股权,确保债务能够拿回。极端的状况,林棋可能失去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不过,这也是目前的权宜之计,等到手中现金充裕,林棋首先会偿还这笔质押贷款,拿回质押品。

经过一系列的资本运作之后,新创业(日本)分公司的股权逐渐由四大股东持有,分别是新创业电子(香港)公司将会持有日本分公司60%股权,新飞电子科技公司持有10%,新创业出版集团持有10%,另外,林棋私人持有10%股权。

名义上是四大股东,但实际上,跟林棋私人控股,也没有什么区别,毕竟,这几家公司都是新创业系的企业,实际控制人都是林棋自己。

……

1984年10月15日,东京。

新创业电子正式宣布,出资5亿美元,完成了对日本分公司的股权赎回。

当然了,这个宣布对外是很低调的,只是对新创业电子日本分公司内部的员工进行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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