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这个世界,恐怕不会好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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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金眼皮直突突,还从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这么嚣张。盛怒之下,他直接就显现出自己的本体,赫然是欧洲神话中的狼人。

见到这种情况,阿远先是一愣,之后便是邪魅地笑了起来:“呵呵,我还以为是奥特曼变身呢,原来是小狗崽啊。来来来,叫一声给大爷我听听。”

“啧啧啧,看来你也是不行了啊,居然会被一个低贱的人类嘲讽。”跟在沈金身后的女郎吃吃笑道。她的脸孔呈现欧洲人的特征,高耸的鼻梁,精致的五官,缕缕金发随意的披散在肩头,深蓝如幽潭的俏眼里无时无刻都散发着魅意。这是一个极品的女人,她的美貌足以让任何男人俯首,却也像一把精美的匕首,美丽且致命。

“碧莲,闭嘴!”阴沉着一张脸,沈金低喝道。他的肌肉虬结高高隆起,手臂比一般人的大腿还要粗上一圈,那狰狞的狼头微张着嘴,露出其中长约寸余的獠牙,模样显得异常恐怖。此刻他很是恼怒地看着阿远,用沙哑的声音说道:“人类,如果你现在下跪求饶,我可以考虑留你个全尸;不然,我就把你咬成碎肉块,让你好好体会一下被分尸的痛苦。”

听了沈金的威胁,阿远一脸不屑:“你算个什么东西,一个血统不纯的小狗狗而已。想分尸我?你的祖先见了我也得恭恭敬敬的,你连给我舔鞋都不配。”

心里一惊,沈金的脸色都变了变。阿远的话刚好戳中了他内心的痛。

他的血统的确不纯,是人类和狼人的混血种,因此他的力量,反应速度等都与真正的狼人有极大的差距,在族群中也地位低下,因此才被派到了华夏这个远离家乡的国度。此刻这个隐秘被阿远轻描淡写地说出来,怎能叫他不心惊。

此刻他也认真打量起了阿远,一个身体单薄的人类小子,长得就很弱不禁风,恐怕连他的拳风都扛不住。这么一个人,怎么可能跟自己的祖先平起平坐?想到这,沈金更加恼怒,之前居然被这小子的装腔作势给弄得疑神疑鬼,这件事要是让其他族人知道了恐怕又得冷嘲热讽一番。

决心给这个说大话的小子一点颜色瞧瞧,沈金浑身的毛发都层层竖起,就像一辆重型坦克一般“砰砰砰”地向阿远撞去。光是这声势就可以知道这狼人的力道是多么大,只怕普通的汽车跟他相撞都得被撞散架了。

四周的污手党帮众都是面面相觑,今天的意外实在是太多了。先是刘鑫晨被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年轻人揍成了白痴,然后自己的老大居然不是人,而且这年轻人面对老大的“野蛮冲撞”居然面不改色?“疯了,都疯了。”不知是哪个人小声说出这句话,却是刚好道出了人们的心声。这个世界,恐怕不会好了。

面对着沈金的冲撞,阿远摇了摇头,空有一身力量,却没有速度,这跟小孩子打架有什么区别。如果阿远心中所想让外面的人听到,一定会让他们惊掉大牙。这冲撞的速度只怕是有100公里每小时了,在狭小的地方,平常人恐怕都还没反应过来就会被撞上了,他居然还嫌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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