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集体升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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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郁闷的是,曹延锋的命根子被抓住了,想跑也跑不了。

除此之外。

就算命根子没被抓住,那跑也无法跑,毕竟人家千妙雪是一名阳段,曹延锋怎么跑?

我的天呐,一名紫段想要在阳段的眼皮子底下逃跑,那是不可能的,这个几率是不存在的。

“随便你了。”曹延锋已经没辙了,犹如死尸一般躺在沙发上,摆出一副任由千妙雪宰割的模样。

曹延锋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就怕千妙雪这个女人,在她面前,曹延锋就像个小受,硬不起来,无法抬起头做个真正的男人,只能乖乖的做个小受男儿。

对于千妙雪,曹延锋是说也说不过她,打也打不过她,霸道也不够她霸道,完败。

“不过我还是想提醒你一声,在这种场合干这种事可不是什么好事,对你涂盟盟主的身份有损形象。”

“怕什么?”千妙雪嫣然一笑,曹延锋不说还好,一说,她的举动更霸道了,竟是想脱掉曹延锋的上衣。

芽儿哟!

这可不行!

曹延锋忍不住了,终于是要迎来终极爆发,一把抓住骑在自己身上千妙雪的苗条细腰,猛地一个翻身,两人换了位置,曹延锋在上,千妙雪在下。

紧接着…

起身,调头,逃跑。

怂了。

曹延锋怂了。

像极了一个受了委屈三百斤的孩子一样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可刚没走两步,前进奔驰中的身子竟像是被吸尘器吸住一般快速往后退,最后扑通一下,倒在千妙雪的怀里,她一个顺手便抱住了曹延锋。

这就是传说中的…

王子抱!?

公主抱见得多了,可这个王子抱,还真是第一次见,新颖的一匹。

“哎哟,小弟弟着什么急啊。”千妙雪抱着曹延锋,纤细嫩白的小手在他脸庞上轻轻地摩挲,涂了红色指甲油的指头在曹延锋的脖子处上下划动,眸子泛起一股异色,嘴角保持着妩媚的笑容。

曹延锋一头黑线,心里非常清楚千妙雪这等举动的潜台词,意思就是,你想走?命还要不要?

直接点说就是,你走,我立刻就杀了你!

“你想怎么样?”曹延锋叹息一声,自暴自弃道。

“唱首歌给我听,我就放你走。”千妙雪终于说出目的。

“行!”曹延锋两眼一亮,挣脱掉千妙雪的怀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一楼,向角落里的阿四说道:“会唱歌不?”

“会!”

两人走上小型舞台,将狂暴的DJ关掉,然后拿起麦克风,看着下方的人们。

“哇草,那不是这几天很火的曹延锋!?”

人群里有人眼力见十分足,认出了站在小舞台聚光灯之下的曹延锋,立即指着他大喊道。

这个人的大嗓子这么一喊,顿时酒吧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了犹如巨星的曹延锋身上。

“特别节目,一首《异类》带给大家。”

说着,拿起旁边的一把吉他,一个甩手扔给了阿四,然后自己握着麦克风,向阿四点点头,示意可以开始。

阿四开始拉动吉他弦,节奏起动,底下有几个人的脑瓜子开始上下动弹,跟着节奏。

在众目睽睽之下,曹延锋拿起一个黑色棒球帽,戴在头上,跟着节奏一同动弹,随即低头开始歌唱。

“如果你不喜欢听我的歌请闭上耳朵

接下来要大开杀戒穿透你的耳膜

一直到达灵魂的深处让你崇拜着我

跟着我,跟着我

跟着我一起摇摆

我们生来就是叛逆早已拉响了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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