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考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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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在山野间时快时慢的行进,期间杜老头多次要求停车,并走下车去勘察,他经验老道,几乎通过地表的观察,就能判断出地下是否埋藏了动物的尸骸,我每次都跟他一同下车,这是金字头的责任,必须不离左右的保障其它人安全,应付突然出现的危机局面,因为在荒山野岭中,随时可能遭到潜伏野兽的袭击。

至于杜老头特别留意的地方,烧火棍和水猴子会用短铁锹开挖,几乎都能挖出腐烂不堪的尸骸,可惜都不属于人类。杜老头详细解释,野狼有掩埋吃剩猎物的习惯,但是埋藏久了难免忘记或腐烂变质,所以才有这么多误判。我只负责警戒,不需要干那些体力活,水猴子和烧火棍是刨坑的主力,却也不曾有什么怨言,毕竟人和动物死后就没什么不同,杜老头也只是根据地表泥土和植物做判断,却看不到地下埋得是不是人。

一天的时间转瞬即过,我们已经围着牧民扎营的山谷饶了两圈有余,随着绕行半径的扩大,足足搜索了面积近百平方公里的土地,却仍旧没有发现扎克鲁或是尸体的踪迹。

所有人中,就属女人和小王最是轻松,水猴子刻意把车开的平稳,人坐在里面也舒服,这一整天的时间,她俩只用来聊天看风景,还吃着牧民给我们准备的肉干酸奶,彷如度假远足般的惬意。更令我气愤的是,两人的感情好像还增进了几分,他们的那些小动作根本逃不过我的法眼,一有机会我就对他们冷嘲热讽,女人却始终站在小王那一边,对我不理不睬。

我突然有了些许后悔的感觉,这对奸夫淫妇,可以随时在我面前做出亲昵的举动,而我想不知道都不行,因为是我用一纸协议把这俩人绑在了身边。这叫什么事啊,我在心里暗骂,如果她俩的行为更进一步,我岂不是要被气得发疯,根本无法确定自己还能忍多久。

天黑下来之前,我们返回了牧民的营地,雨已经停了,却见沙吾黑德和安帖伯克站在营地之外,似乎是等着我们归来。我们一下车,沙吾黑德就忙着道歉,说了许多谦恭的话,杜老头的火气早已过去,雇主多金自然也是他不再计较的原因。简单汇报了一天的进展之后,杜老头让他们不必天天都在营地外等我们回来,因为随着搜索半径的扩大,我们有可能会在野外露营一两天,等食物和水耗尽之后再回这营地补给。

这一晚吃喝歇宿自不在话下,次日清晨,我们又踏上了寻踪觅迹的旅程。接下来的几天依旧没有太多的进展,唯一的收获,是我们发现了新鲜的足迹,那是狼群的足迹,再确切的说,是那头被称作科克谢列克的巨狼的足迹。

狼的足迹非常容易辨认,从外形看去,就像是半朵印在地上的梅花。犬科动物脚底都有厚厚的肉垫,踩在地上毫无声响,那肉垫印出的就是梅花的花芯,至于花瓣,则是脚掌前端的趾爪。半朵梅花似得足印,看似精巧而美丽,实则却透出极度危险的气息,恐怕在食草动物们的眼中,那遍地被踩出的梅花,更像是它们的催命符,换个文艺些的说法,就是死之花。

我们发现狼群足迹之处,是在牧民扎营山谷的西北方向,十几公里外一座小山的半山腰,山坡虽不陡峭却有些裸露的岩石,汽车勉强能行驶其中。山上不仅牧草稀疏,还长了许多带刺的灌木,无人愿意来此放牧,便使这里成为了野生动物的乐园。

那些野狼的足迹就印在几块岩石间的泥土之上,前后延伸了十几米的距离,不仅数量极多,而且大小不一、疏密相间,因为前几日下了雨,山坡上的泥土疏松稀软,所以留下的足印格外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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