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0 我曾是皇帝(1 / 2)
在锦亭之外,绣湖之边——李维推着凡妮莎的轮椅缓缓而行。老实说现在忽然之间感觉凡妮莎没那么可怜了——
“手和脚什么的,身外之物。你又不是没经历过,难道你不这么想么?”凡妮莎公开表示过这样的话。不知怎地,她此刻又说出了同样的话:“刚刚你推着轮椅的时候我那只机械脚结结实实的撞在了那可石头上——你看,我这不是不疼么?”
“……呃。啊哈哈哈,在意细节的都是傻瓜——真是的,爱玩玩不玩滚,我这么日理万机还要每天推着你出来玩。”李维打了个哈哈,毫不客气的和凡妮莎之间进行着亲切的交流。
“你个死没良心的王八蛋——听着,菲迪亚兄弟会稀里糊涂的就被你搞的连个后续都没有。当时我要是死了都没脸去见我老爹,怎么说?把祖宗基业拱手送给了连婚都没结的男人,彻彻底底的为人嫁衣——男神就算再怎么好我也没到那个地步吧?”凡妮莎好好的人最近似乎是学会了抽烟,据说是当初死守李维格勒(原哨兵岭)的时候染上的恶习。李维是真心没想到对方隐藏的这么深——
原来以为挺可爱的小女孩,原来是这么帅气的靓丽女流氓啊。右肩上很是匪气的纹着奇怪的纹身,也不知道是什么图案的黑色花纹。黑色的头发扎上了马尾,最近是彻底学坏了——原来看上去还是小女孩的女匪首,此间顿时化作大流氓。
不好意思,补充一点:漂亮的几乎帅气的大女流氓
怎么说呢,不愧是经历了死亡的女孩,比起原来颠沛流离积累的那些怨念气息比起来。现在,已经能够豁达的看待一切了。
似乎革命已经成功,同志不需努力了。当然,更有可能的是因为在当初为期整整一个月的李维格勒保卫战中,她必须身先士卒亲冒箭矢,为了不太显眼——她一身火红色的常用装备,已经变成了黑色。当然了,热裤和背心还是常用装备,基本上也算是前卫潮流了。
“再说了,你也配叫男神?——你身边的血精灵男和暗夜男那个不比你帅气?当然了,血精灵男有些娘炮。”凡妮莎有些笨拙的从怀里掏出了地精卷烟和打火机,有些笨拙的使用着:“啧……唯一不好用的时候就是现在,连打个火都不行……”
“……”看着对方笨拙的使用着机械手,李维这个“前辈”忽然之间心有戚戚燕:“给我——”
说着,她把烟和地精打火机全部抢走。
“喂?于嘛?——牧师说我可以抽……一包的。”对方很是抗议。
“啧,牧师说你一颗都不能抽——抽烟有害身体健康,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勿吸烟。”说着,李维毫不客气的点了一根——
“那你为什么还抽……唔。”说着,李维将自己点好的烟塞进了对方的小嘴里。
“人这个东西活着就是为了区区几十年而已,有的比较倒霉也就十几年或者几年——比起永恒,我们都要死。比起精灵,我们都很短命,比起巨龙,精灵也只是战五渣——”李维看着很是颓废的倒在轮椅上晒太阳的凡妮莎,说道:“有空的话,多出去走走——能走了就别坐轮椅了。”
“……你都知道了?”凡妮莎有些惊讶的一抬眼:“那你还推着我出来?
“我也是找个机会出来溜溜——再说,欠你的自然要还。”李维苦笑着自己也点了一根烟:“精灵讨厌吸烟,所以我喜欢和你在一起——你还真是个究极的白痴啊……打不过就跑啊,游击战什么的,要活学活用啊。”
“是,我是傻——不过不是没死么?”
……倒也是,现在魔法这么发达,很多病都可以治疗了——这一点比地球要好得多。但是换句话来说,自己也够呛:手和脚真的没了也无所谓么?李维不这么认为,他还是无时无刻不想着取回自己的手臂,毕竟……
“老实说手和脚还是很主要的。”李维推着对方的轮椅继续前进着——
不过,却在锦绣亭旁,遭遇了另外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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